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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河西财采结通〔2026〕45号)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对天津晟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定6项违规问题,相关问题此前已查实处理,本次不再重复处理。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6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晟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6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 2026 〕 8 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 2026 年政府采购领域 “ 四类 ”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 2026 〕 16 号)的要求,本机关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对你单位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2. 招标文件售价不合理;

3. 招标文件限制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4. 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

5. 未按规定时限向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 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九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你单位涉及的上述存在问题,均已在 2025 年天津市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中查实认定并处理,并按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其相关检查事实、工作底稿及佐证材料已纳入本次财政检查工作档案。本次不再就同类问题重复作出处理。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2026 年 11 月 6 日

内容提要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对天津晟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定6项违规问题,相关问题此前已查实处理,本次不再重复处理。

关键信息

  • 存在限制排斥供应商、文件售价不合理等6项违规
  • 涉及逾期退还保证金、未按时限发中标通知书
  • 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
  • 问题已于2025年检查中处理,本次不再重复处理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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