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 (津东财采结通〔2026〕6号)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对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中标公告信息不规范、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期限及档案保存、专家劳务报酬现金发放等问题,责令整改并于2026年12月4日前书面报送整改结果。
公告正文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 6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 202 6 〕 8 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 202 6 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 202 6 〕 1 6 号)的要求,本机关对你单位 202 5 年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 、中标公告中主要标的信息中未明确服务要求、标准等内容属于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 2020 年版)》的通知要求执行。
2 、委托代理协议中,未明确采购代理期限、档案保存等事项,属于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财库 [2018]2 号 )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执行。
3 、专家劳务报酬以现金的形式发放,而且签收单上没有写清金额。属于未严格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第八条“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 30 天内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的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依法整改,并于 2026 年 1 2 月 4 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2026 年 11 月 6 日
内容提要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对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中标公告信息不规范、委托代理协议未明确期限及档案保存、专家劳务报酬现金发放等问题,责令整改并于2026年12月4日前书面报送整改结果。
关键信息
- 检查发现中标公告未明确服务要求标准
- 委托代理协议缺期限及档案保存条款
- 专家劳务报酬现金发放且签收单无金额
- 责令20日内整改,12月4日前报送结果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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