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2026年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对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监督考核,随机抽查5个项目,考核评分97分,结果为优秀 Cay。
公告正文
为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 6 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对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 5 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根据《天津市河东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对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20 25 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文件归档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
(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主要包括六种法定采购方式的完成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三)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主要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四)投诉举报情况。主要考核在 202 5 年度有无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三、考核方法
本次监督考核从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 5 年度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 5 个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方式为:集中采购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发放调查问卷、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等方式实施,并根据考核实际情况严格对照《天津市河东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四、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区财政服务中心始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依据委托代理协议开展采购工作,及时、依法公告采购信息,依法依规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符合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管理,采购各环节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因采购现场组织不规范引发的质疑和投诉。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落实节能、环保、进口产品审核管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内控管理,严控廉政风险,不断强化集采机构自身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全力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和认可。
集中采购机构 2025年度在政府采购活动组织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两个项目的委托合同未签署时间,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8〕2 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管理不规范,扣2分;(二)个别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部分栏目主要标的信息填写为 “详见招标文件 ”,没有列明具体内容,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 2020 年版)》的通知要求执行,扣 1 分。
五、考核结果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 5 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分为 9 7 分,结果为优秀。
六、考核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内容提要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对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监督考核,随机抽查5个项目,考核评分97分,结果为优秀 Cay。
关键信息
- 考核对象: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 随机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检查
- 考核评分97分,结果为优秀
- 存在问题: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不规范扣2分
- 中标公告主要标的信息填写不规范扣1分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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