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津财决〔2026〕4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6〕4号)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6〕4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华资日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7ER5C69C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A座105室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人民医院户外导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RMYY202557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3500元(叁仟伍佰元整)的罚款。
五、处罚日期
2026年1月16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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