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第1次) (项目编号:BH-YJY2026109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预算799.7万元,截止2026年11月26日09:30。
公告正文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第1次) (项目编号:BH-YJY2026109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第1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YJY20261093
项目名称: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第1次)
预算金额:799.7万元
最高限价:799.7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448 | 448 | 色谱仪 | 离子色谱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质谱仪 |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质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第2包 | 否 | 146.84 | 146.84 | 其他分析仪器 | 二氧化碳安乐死自动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电热恒温箱,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耐二氧化碳摇床+配套培养箱,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离心机,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电动单道移液器,4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100-1000μl移液器,5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10-100μl移液器,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10-50μl移液器,3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1-10μl移液器,5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高压灭菌器,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显微镜 | 显微镜,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手动单道连续分配移液器及配件,8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小型恒温水浴,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其他分析仪器 | 氨基酸分析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500加热器,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温度仪表 | 智能温度记录仪,10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第3包 | 否 | 140.49 | 140.49 | 调湿调温机 | 除湿机,5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氮气发生器,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台式摇床,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水浴锅,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电冰箱 | 医用冷藏箱(双开门),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其他分析仪器 | 生物安全型灭菌锅,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 |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纯水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300 加热器,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其他分析仪器 | 库仑水分测定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第4包 | 否 | 64.37 | 64.37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薄膜过滤系统,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恒温气浴摇床,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涡旋混合器,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 | 电子天平,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电冰箱 | 医用冷藏箱1,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电冰箱 | 医用冷藏箱2,2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过氧化氢灭菌器,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冷冻研磨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 冷冻离心浓缩仪,1台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限第三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到 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联系方式:022-23511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09号
联系方式:022-23319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王卉、李硕璇、杨雪、杨颖、
电话:022-233197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预算799.7万元,截止2026年11月26日09:30。
关键信息
- 预算799.7万元
- 截止2026年11月26日09:3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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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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