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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区工作者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GXCZ-A1-261550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区工作者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GXCZ-A1-261550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预算166.41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区工作者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GXCZ-A1-261550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区工作者配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61550015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区工作者配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41万元

最高限价:166.4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166.41166.41其他服务为满足张家窝镇行政区域内20个社区工作人员用餐,特选定送餐机构,为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卫生安全的送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时间要求(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2日到 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线上获取文件①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社区工作者配餐项目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天津中北支行,账号:1229186190100012600010800,获取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②请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附件发售文件记录表,填写完整后与汇款凭证及获取文件所需材料(邮件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852287949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522879491。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

联系方式:022-8798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系方式:18522879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珊珊

电话:1852287949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1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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