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及安装,预算19.8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8日截止。
公告正文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DG-竞磋-202611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采购条件
本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8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淮安
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网上报名,邮箱
发送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
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
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
件:无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支
付宝 18252577185)发送至 1941705110@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邮件主题为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联系人:李工
18005230934。磋商文件售价 1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明发星悦城 21-2 号楼 10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DG-竞磋-202611006 (二)项目名称:淮安
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四)预算金额:19.8 万元 (五)最高限价:19.8 万元 (六)采购需求: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采购及安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
购需求。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八)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
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
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
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 注: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
式: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 3.磋商文件售价 100 元/份,售后不退。 4.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
(支付宝 18252577185)发送至 1941705110@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邮件主
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联系人:李
工 1800523093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淮安市明发星悦城 21-2 号楼 10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淮安市明发星悦城 21-2 号楼 101 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
服务平台官网和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官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白云路院区
联 系 人: 施老师
电 话: 0517-80320936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 93-1号国际商务大厦 B幢 501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005230934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及安装,预算19.8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8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19.8万元
- 竞争性磋商
- 11月18日截止
- 面向中小企业
-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名单者不得参加
- 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jszbcg.com/#/bulletinDetails/%E6%8B%9B%E6%A0%87%2F%E9%87%87%E8%B4%A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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