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平都中学校AI智慧体育场地设施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都县平都中学校AI智慧体育场地设施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公告正文
丰都县平都中学校AI智慧体育场地设施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购【2026】1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丰都县平都中学校AI智慧体育场地设施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FDX26A0047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FDX26A00474 采购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二、项目名称:丰都县平都中学校AI智慧体育场地设施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10号嘉业花园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丰都县平都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
被投诉人2: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时提供无标准依据的UI类功能性检测报告,且采购时间安排严重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被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丰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丰都县财政局
2026年10月1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info-notice/complaint-list-detail/16860164537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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