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江阴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DSA)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XWJC-G2026-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江阴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DSA)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29 二、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200-XWJC-G2026-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江阴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DSA)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5-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项目概况
“ 江苏省 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江阴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DSA)采购项目 ……并于2026年6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更正为
“ 江苏省 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江阴市人民医院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DSA)采购项目 ……并于2026年7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时间: 2026年7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3. 评分标准 “ 3.2业绩(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同品牌同型号项目(本项目核心产品)的销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具有其他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可上传3份业绩证明材料,最高得6分。如有多个同型号设备同一个采购人的业绩仅作同一个业绩计算,业绩必须提供合同与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确实无付款凭证的,提供购货方验收签字的有效资料。 ”
更正为
评分标准 “ 3.2业绩(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同型号项目(本项目核心产品)的销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具有其他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可上传3份业绩证明材料,最高得6分。如有多个同型号设备同一个采购人的业绩仅作同一个业绩计算,业绩必须提供合同与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确实无付款凭证的,提供购货方验收签字的有效资料。 ”
4. 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十条第 2点付款方式:
“ 全部设备到货后,由甲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达到正常运行标准及国家规定的辐射防护要求,试运行满 3个月后,甲方将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试运行满12个月后正式验收,并提供详细维保、维修工单及设备使用反馈表作为合同剩余款项支付的凭证材料,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注:如果中标人(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 802号)相关要求执行。)”
更正为: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预付合同总价 30%;全部设备到货后,由需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由需方组织验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正常运行满一个月后,经需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需方将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6 0%;余款在需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满12个月,提供详细维保、维修工单及设备使用反馈表作为合同剩余款项支付的凭证材料,需方在一个月内付清。(注:如果中标人(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 802号)相关要求执行。)”
5.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三、其他要求第 8点付款方式:
“ 分两期付款
( 1 )第 1期:全部设备到货后,由需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达到正常运行标准及国家规定的辐射防护要求,试运行满 3 个月后,需方将在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
( 2 )第 2期:试运行满12个月后正式验收,并提供详细维保、维修工单及设备使用反馈表,需方将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中标,则付款方式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执行)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前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本项目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预付合同总价 30%;全部设备到货后,由需方逐一清点无误,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由需方组织验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正常运行满一个月后,经需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需方将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6 0%;余款在需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满12个月,提供详细维保、维修工单及设备使用反馈表作为合同剩余款项支付的凭证材料,需方在一个月内付清。
(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中标,则付款方式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执行)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前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本项目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 2026-06-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阴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阴市寿山路163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0-8801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450号
联系人:孙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0510-85757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钱老师
电话:0510-8575794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