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一期)收尘系统设备采购(第四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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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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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6-11-0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一期)收尘系统设备采购(第四次招标) ( 项目名称 )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CD 车间)项目(一期)收尘系统设备采购(第四次招标) (项目名 称 )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 内资 ) (闽工信备 [2022]J100043 号)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 人 为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的代理机构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宁德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CD 车间)项目(一期)收尘系统设备采购(第四次招标);
2.2 供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 27 号(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指定地点为准)。
2.3 招标最高控制价: 443 万元。
2.4 交货期(现场交货):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5 天内开始交货, 30 天内完成交货,设备到货后 3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5 招标范围:宁德 70000 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CD 车间)项目(一期)收尘系统设备采购,设计制造、安装、设备调试、售后保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 有 意 参 加 投标 者, 请 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 登 录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25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行通知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以及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发 布 公 告 的媒 介名 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 上 发 布 。
1.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1. 开标时间、地点
9.1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5日 09:00:00 。
9.2 开标地点: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及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 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 27 号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18 号振兴大厦六楼
邮 编: 352000 邮 编: 361012
联 系 人: 柳工 / 颜工 联 系 人: 黄露英、赵月珍(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592-3351064 电 话: 0592-5318486
电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2168469040@qq.com
开户 银 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 0593-2353196 、 0593-28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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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ggzyfw.fj.gov.cn/business/detail?name=%E5%AE%81%E5%BE%B770000%E5%90%A8%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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