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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公安局网络设备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晋城市公安局网络设备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所属地区山西省
采购人晋城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不适用
中标人无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无
采购人地址无
项目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晋城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晋城市公安局网络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晋城市公安局网络设备托管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3909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晋城市公安局网络设备托管服务”项目于2023年11月由移动公司以222.45万元中标,服务期限为3年。该服务将于2026年11月16日到期,为确保我局移动机房网络设备稳定运行,拟重新对该项目进行立项招标。根据我局建设方案,该项目共租用89个通用机柜、2个算力机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43909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1、保障服务一致性与配套协同。我局刑侦、治安、情指中心、网安、监管、科信等部门信息系统所用服务及公安网交换机等相关网络设备长期托管于移动公司机房,现有组网线路与机房环境深度适配,不具备网络切割与设备迁移的操作条件,更换供应商将直接导致业务中断。

2、核心业务不可中断。托管设备承载刑侦、治安、情指中心、网安、监管、科信等部门重要业务信息系统设备,需7*24小时连续运行。更换服务商需进行设备搬迁、网络重构等操作,业务停摆时间不确定,还可能引发设备损坏、数据丢失泄漏等不可控风险,且工期与风险均无法有效预估。

3、控制成本与资源浪费。更换供应商将产生设备运输、数据迁移、系统适配、人员培训等额外成本,同时可能导致原有网络链路、运维体系等投资失效。继续由移动公司提供服务可避免重复投入,符合经济性原则。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地址: 晋城市黄华街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30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晋黄玲

联系电话: 0356-3010307

联系地址: 晋城市迎宾街28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赵文俊

联系电话: 0356-2065596

联系地址: 迎宾街32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托管.pdf (4.4 M)

内容提要

晋城市公安局网络设备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键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dylygg/202610/t20261030_27593574.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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