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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峰江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与垃圾清运项目的意见征询公示

关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峰江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与垃圾清运项目的意见征询公示

信息类型采购预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
项目预算3083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峰江街道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与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文件意见征询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331004267510010000011-tzya2026-lq10

二、征求意见范围:

1. 采购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 6-03-19 1 6 : 0 0:00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 6幢801

3、意见接收机构: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陈女士

5、联系电话: 0576-88882270, 18267677445

6、联系邮箱: tzyazb@1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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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ayD1eNLSA9K56yy…(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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