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OBGC-2025-055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3000型液压驱动子母式排水车(含2个500型便携泵)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四、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1 |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东路 |
五、基本情况
经查明,2025年8月14日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2025年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3000型液压驱动子母式排水车(含2 个500型便携泵)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在投标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ZBH5191TPSZZE6”型大流量排水抢险车轴距负偏离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规定的技术参数的情况下,做出未给予扣分的错误评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等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根据单位内部制度对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于收到本监督意见书十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2026年01月13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兴县财政局
2.联系人:佘志印
3.联系电话: 0572-6027789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7yyPxnKY6BANp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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