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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星沙医院年度计划内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合同公告

长沙市星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合同金额105万元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长沙市星沙医院
项目预算105万元
中标人湖南傲宸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5万元
项目编号XSCG-GK-20260918002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三年
采购人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53号

公告正文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60918002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星沙医院

采购人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53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傲宸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雄天路118号长沙现代服务业产业园2栋厂房1501-012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度计划内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雾化器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CW-01-B台211600
2气压治疗仪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AP600台114000
3输液泵①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T2000台37800
4胰岛素泵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PH300台348000
5手摇式病床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TY-Y19张56000
6耳内镜镜头医用内窥镜EJ台38400
7心肺复苏仪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AHS 5A台184500
8体外除颤监护仪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S1A台144600
9碳13呼气检测仪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HY-IREXA台134000
10输液泵②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HK-T100s台314400
11电子支气管镜医用内窥镜BR-1252台1148500
12麻醉机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WATO EX-55台1186000
13尿流率检测仪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ZNC 961A台146000
14腔内气压弹道碎石机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ELE型台139600
15碎石机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HK.ESWL-109台1245000
16高频电刀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POWER-420X台229000
17可视喉镜医用内窥镜TDC-K3-3台124600
18支气管纤维镜医用内窥镜insight iS3台15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0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零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分项名称单位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雾化器台CW-01-B腾科视光、南宁25800.0011600.00
2气压治疗仪台AP600黑马、珠海114000.0014000.00
3输液泵 ①台T2000好克、深圳32600.007800.00
4胰岛素泵台PH300瑞宇、郑州316000.0048000.00
5手摇式病床张TY -Y19途源、长沙51200.006000.00
6耳内镜镜头台EJ天松、浙江32800.008400.00
7心肺复苏仪台AHS 5A蓝仕威、广州184500.0084500.00
8体外除颤监护仪台S1A科曼、深圳144600.0044600.00
9碳 13呼气检测仪台HY-IREXA华友明康、广州134000.0034000.00
10输液泵 ②台HK-T100s好克、深圳34800.0014400.00
11电子支气管镜台BR-1252视新、珠海1148500.00148500.00
12麻醉机台WATO EX-55迈瑞、深圳1186000.00186000.00
13尿流率检测仪台ZNC 961A维信 、 成都146000.0046000.00
14腔内气压弹道碎石机台ELE型好克、杭州139600.0039600.00
15碎石机台HK.ESWL-109慧康、深圳1245000.00245000.00
16高频电刀台POWER-420X延陵、常州214500.0029000.00
17可视喉镜台TDC-K3-3优亿 、 浙江124600.0024600.00
18支气管纤维镜台insight iS3因赛德思 、 深圳158000.0058000.00
合计报价 : 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 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产品到货日期与出厂日期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6个月。

(5)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售后服务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从终验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满三个月后,再进行终验 )。若所投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超过三年的,以厂家正常保修期为准;若乙方承诺的质保期超过三年的,以乙方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所投产品厂家正常保修及乙方承诺的质保期均超过三年的,以质保期长的为准。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

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 1提供7×24 h 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故障响应

3.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2 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区有专人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对重大故障提供 7× 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7×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 h, 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24 h 。

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4. 质保期内乙方派专业人员做售后服务跟踪,如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包括因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等本身缺陷 (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由乙方负责 (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 )更换或维修,设备维修期间需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进行,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自担费用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 2次,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人,乙方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质保期内保证开机率 ≥95%(按日历日计算 ),不足的按1:7的比例延长质保期。

5. 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及测试用耗材和试剂。

6. 本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完成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送货上门、产品运输及保险保管、设备安装、系统测试、现场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项目资料、售后服务、验收等所有与本项建设有关的内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确保产品能正常运行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4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三个月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三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

收款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傲宸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632045577)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 2024〕5 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3. 设备货物到货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开箱验收、装机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满三个月后,使用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并请专家终验 (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乙方须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 1-3个月。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 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 2024〕5 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设备货物到货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开箱验收、装机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满三个月后,使用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并请专家终验 (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乙方须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 1-3个月。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 2024〕5 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关于返工、再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重新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张蒂固法定代表人:陈洁
委托代理人:张蒂固委托代理人:陈洁

附件列表:

内容提要

长沙市星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合同金额105万元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合同金额105万元
  • 交货时间30天内
  • 质保期三年
  • 付款分三次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ETbqC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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