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BT-ZCGK-2026018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7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477,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讯询问室4套;特殊讯问室、未成年人讯问室、远程提讯(兼本地审讯)、案件研判室、信息系统设备及中心机房、等各1套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4日至 2026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 A4纸张打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获取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3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关于印发 <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的通知》(财库〔 2021 〕 20 号); 4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第 1 号); 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 的通知》(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6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 2022 〕 35 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 > 的通知》(财办库〔 2023 〕 52 号);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 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公安局
地址:泾阳县北环路西段(公安局新址)
联系方式: 029-3622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蓝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联系方式: 15991285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工
电话: 15991285632
陕西中蓝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f99f10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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