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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洛浦县医共体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浦县医共体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4614548.05元,截止2026-11-20 11:00。

招标公告北京市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20 00: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投标截止2026-11-20 00:00
开标时间2026-11-20 11:00:00
所属地区北京市
采购人洛浦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新疆维轩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61.45万元
项目编号XJWXACG2026-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医疗招标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一年
采购人地址****路****号
项目联系人曹军
联系电话0903-***5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 ***平台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XACG2026-01号

项目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614548.05

最高限价(元):1531829.94,940585.7,31851.19,1753468.3,12545,344267.9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包一)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31829.94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包二)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40585.7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包三)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851.19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包四)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53468.3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包五)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545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洛浦县医共体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采购项目(包六)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4267.92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 医用耗材 及 检验试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库[2014]68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其中标项五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平台 线上

方式: ***平台 https://www.****.cn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平台 https://www.****.cn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网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 0991-***0912 ;翔晟CA服务热线 025-****5508 ;新疆CA服务热线 400****999 。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 ***网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 ***网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网 ( http://www.****.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 ****中心 ***网站 ( https://www.****.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0991-***9290 。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 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903-***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轩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楼

联系方式: 0903-***5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军

电 话: 0903-***5030

附件信息: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2/j7QahqEBMqitpwL5aQbw.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

内容提要

洛浦县医共体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4614548.05元,截止2026-11-20 11:00。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预算4614548.05元,2026-11-20截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

原始公告:https://www.120bid.com/view/472/j7QahqEBMqitpwL5aQbw.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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