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检察院[178]便携式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销售及服务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西安市-2026-00630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T-西安市-2026-00630
二、合同名称:便携式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销售及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周至县人民检察院[178]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工业路中段
联系方式:029-87111793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天智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细柳街道
联系方式:133892693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 | 2(台) | 75000.00 | 150000.00 |
合同金额: 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同步录音录像一体机 | 2(台) | 75000.00 | 150000.00 |
合计金额: 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八、验收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九、验收组成员:王斌、张强、闫小路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178]
2026年07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929ec6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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