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运维项目(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B2026-CS1026.1DD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JZB2026-CS1026.1DD4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运维项目(四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运维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5号启迪香山D2座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398,700.00元 | 398,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运维项目):
服务类(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服务 | 西安检察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头条号、抖音、视频号、秦检为民小程序及门户网站的主题策划、视频拍摄及制作、平面设计、图文编辑、日常运维及客户服务、相关推广工作等驻场技术服务。1.西安检察新媒体平台各账号(主要包括:西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抖音、视频号、秦检为民小程序等)日常稿件的采集、制作、编发、统计、报送、巡察等任务;2.西安检察门户网站日常信息的编发、统计、全市检察门户网站巡察等任务;3.西安检察新媒体重点稿件的策划、采编、推广等。每年新媒体原创作品不少于100个。4.西安检察新媒体中心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等;5.各新媒体平台每月需完成指标数:微信发布每月不少于26次,每月发布信息数不少于60条;微博、头条号及抖音账号,坚持做好各类互动,提升账号活跃性,增加账号曝光量,确保实现良性互动;6.视频内容制作围绕新媒体需要,包括宣传短片、案例解析、以案说法、先进典型、原创短视频等,年度不少于30个,月度原创短视频不少于2个,总时长不少于100分钟;7.西安检察重要会议、活动摄影摄像服务,年度不少于100场次;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技术要求(包括对产品的认证、检验报告等)1.具备独立短视频策划、拍摄、编辑制作能力;2.具备AI工具软件使用能力,能够应用于图文加工和主题策划创作领域;3.精通各类制图软件,具备视觉创意提升能力,完成节庆海报、专题长图、新媒体平台的VI视觉系统等创意制作,同时,具有一定的手绘漫画、动漫制作能力,能够按照宣传内容需要,灵活使用配合;4.熟悉各主流平台视频及图文直播流程,合同周期内策划及执行不少于4场高质量的直播活动,确保内容生动有趣、受众广泛。所有直播需根据宣传主题进行周密策划,包括场景布置、嘉宾邀请、话题设计等。此外,需通过数据分析及时调整策略,不断优化直播效果,提升用户体验。5.熟悉西安检察融媒体平台系统操作,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采集、编辑、发布、互动等环节。 二、服务要求1.应按照甲方要求配足、配齐驻场服务人员,原则上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驻场服务人员具有一定的新闻采编能力,有2年以上政务类新媒体运维经验;2.应安排担任过3年以上主流媒体新闻记者或者新媒体运维管人员任新媒体主编,负责驻场人员的管理工作。3.积极参加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市委等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新媒体平台评选活动,力争获得表彰。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新媒体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及全部招标文件要求。 | 398,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卫平、李大敏、刘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足8000.00元按8000.00元计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账号:999008462710001 备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无偿提交装订成册并加盖鲜章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3套(壹正贰副),电子版PDF格式U盘贰份。(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需密封。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运维项目 | 0.8 | 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东段569号
联系方式: 029-86130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56号电信广场4F
联系方式: 029-88336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中心曾艳、高杰、宜健
电话: 029-88336376
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5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bb9fc5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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