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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施工、施工监理

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的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招标规模3.64公里,预算10881.6654万元,计划工期730天,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投标截止2026-11-26 00:00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采购人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筑众研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235.34万元
项目编号E1504042026110401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730
采购人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国道306线128号(平双公路128号)
项目联系人兰鹏
联系电话13245949943

公告正文

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交通运输局、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赤峰市松山区东方红大街西侧,G16丹锡高速公路K566+300处,新建单喇叭互通一处,匝道上跨G16丹锡高速公路,与东方红大街西延线顺接。

2.3招标规模:(一)新建东方红互通,互通主线1.05公里、匝道2.05公里、连接线0.58公里,路线全长3.64公里。设分离立交258米/2座、通道桥82米/4座、涵洞1道(接长利用),拆除天桥1座。设匝道收费站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二)互通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米,对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双向四车道。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4项目计划投资:10881.6654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1504042026110401001002标段名称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监理-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监理-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工程-监理-公路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合同估算价(万元)235.3436工期(日历天)730
标段编号E1504042026110401001001标段名称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10646.3218工期(日历天)7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标段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⑥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应最大,且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工程内容必须包括路基或(和)路面或(和)桥梁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标段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⑥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应最大,且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承担工程内容必须包括路基或(和)路面或(和)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施工标段: 3.2.1.资质最低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企业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中承担路基、路面、桥梁工程任务的一方或各方);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任务的一方或各方);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钢结构工程任务的一方或各方);④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该试验检测要求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也可由联合体共同委托第三方满足(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施工监理标段: 3.2.1.资质最低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企业资质:①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一方或各方)、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一方或各方),③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该试验检测要求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也可由联合体共同委托第三方满足(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3其他要求:施工标段: 3.3.1财务最低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度-2025年度,若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尚未出具则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得超过75%。(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 3.3.2业绩最低要求:/ 3.3.3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1)项目经理1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④本单位自有职工; ⑤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项目总工1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本单位自有职工; ③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施工监理标段: 3.3.1业绩最低要求:/ 3.3.2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满足):(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联合体投标时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工程系列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05 20:00 至 2026-11-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2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国道306线128号(平双公路128号)

联系人:兰鹏

联系电话:13245949943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筑众研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园世家铭座B座9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848140057

行业监管: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新城大明街10号

联系人:徐长宇

联系电话:1590476256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11-05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内容提要

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的G16丹锡高速东方红互通工程,招标规模3.64公里,预算10881.6654万元,计划工期730天,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 预算10881.6654万元
  • 计划工期730天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机电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nmg.gov.cn/jyxx/index_24.html?id=df2bb7d3-f46f-4738-b344-94b8f88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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