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蓝田县-2026-00014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T-蓝田县-2026-00014
二、合同名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BN-蓝田县-2026-00195
四、项目名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蓝田县蓝新路7号
联系方式:02982751531
供应商(乙方):西安金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联系方式:139928163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项目 | 1(项) | ¥282,000.00 | ¥282,000.00 | 一、施工要求 在施工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注意人员安全,加强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4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100%。 三、其他 (一)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3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共计5分。 (二)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每推后一天完工,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2、承包人承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造成检测、返工、加固等所有质量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当质量问题严重,或承包人拒绝尽快采取弥补质量缺陷措施时,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终止合同更换施工单位的全部责任,承担因此产生的发包人费用,并按总额不超过承包合同价的3%支付质量违约金。因工程质量导致第三方索赔,由承包人承担。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其他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四)与本工程相关的特别说明: 无 |
合同金额: 28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27日
履约地点: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8个资规所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8月12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929ec6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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