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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教育培训截止 2026-07-09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投标截止2026-07-09 09: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149.61万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ZC(H)2026-01

项目名称: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6,054.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标段(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911,874.2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11,874.2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LED 显示屏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911,874.2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

合同包2(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标段(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584,1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84,1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LED 显示屏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584,1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标段(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安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标段(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安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标段(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纳税社保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②纳税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③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特定资质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授权代理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标段(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其他证明资料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声明)。

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2(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标段(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纳税社保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②纳税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③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特定资质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授权代理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宁陕县6所乡镇小学及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标段(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其他证明资料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声明)。

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18日至 2026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操作办法:

1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 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报名信息;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导致参与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远程不见面招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网站没有的或者与网站说明不一致的操作流程,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关铁路30号

联系方式: 15991142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915-6822399、6823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滨

电话: 15991142726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17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ed9e33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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