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安徽省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安徽省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部分评分项不予修改,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所属地区安徽省
采购人安徽省美术馆
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2026BFAFZ5095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综合服务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1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6223646

公告正文

安徽省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AFZ50951

项目名称:安徽省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详细审查 - 技术资信分 - 人员配备 评分项中要求 项目经理 、 工程主管 、 秩序主管 具有 “ 2022年1月1日以来 ”的相应 岗位三年及以上的 业绩,其中 项目经理 另要求 “ 具有公共场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上述评分项能否修改?

答: 项目经理、工程主管、秩序主管作为物业管理的统筹 负责人,相应岗位人员需要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和管理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 、 工程主管 、 秩序主管 具有 “ 2022年1月1日以来 ”的相应 岗位三年及以上的 业绩是 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无排他性。

“公共场馆”是场所类型,而非“特定行业”。 在招标文件中 已明确界定公共场馆是指美术馆、科技馆(科学中心)、博物馆(院)、文化馆(宫、中心)、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档案馆、体育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同类型场馆 , 并未限定特定行业,任何 投标人 为上述任一场所提供的业绩均可计入。美术馆物业管理在开放运营、观众服务、展陈环境保障等方面与非公共场馆存在实质差异,物业管理人员作为履约责任人,对其设置贴合项目核心特征的经历要求,与项目特点和合同履 约 实际需要相适应,不构成差别待遇。 故上述评分项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详细审查 - 技术资信分 - 人员配备 评分项中 工程主管 “ 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1分 ”; 秩序主管 “ 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 1分 ”;上述评分项能否修改?

答:上述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考核评价,评价合格后颁发、证明劳动者具备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 ,为国家承认的 水平评价类能力证明,反映持证人的专业技能水平 。 工程主管 “ 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秩序主管 “ 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与项目特点和合同 履约 实际需要相适应, 无倾向性 。 故上述评分项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投标人荣誉评分项中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管理的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省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相关荣誉;上述“省级及以上”要求能否修改?

答:安徽省美术馆是集美术作品收藏、展览、研究、交流合作、公共教育和服务等于一体的省级公共美术馆,本项目投标人荣誉评分设置与项目特点和合同履约实际需要相适应。故上述评分项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 1)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美术馆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806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安徽省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部分评分项不予修改,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关键信息

  •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部分评分项不予修改
  • 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工程主管、秩序主管具有相应岗位三年及以上业绩
  • 项目经理具有公共场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
  • 工程主管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 秩序主管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0/t20261028_27579751.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