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320万元,2026年11月9日截止。

招标公告浙江省房屋建筑截止 2026-11-09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投标截止2026-11-09 09:00
开标时间2026-11-09 09:00:00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320万元
项目编号HX-2026-113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北楼9楼
项目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69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9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X-2026-1137

项目名称: 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200000

最高限价(元): 311145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位于江北区庆丰桥下 ,主要对桥下未利用的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内容包括:道路西至人民路,东至海港地块规划路口,全长约200米,宽7米;同步对道路周边环境进行改造提升 。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150日历天 。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 应商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

( 2)如在开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包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 10 月 29 日至 2026年 11 月 05 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6年 11 月 09 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本项目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 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 11 月 09 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本项目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

2.1 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 -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 2 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4 .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constructio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 供应商 。

4 .5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方式:

4 .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 招标人 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 387号新天地东区9号楼 。 收件人: 洪晓勇 0574-882287 79 。

4 .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递交当天供应商相关人员可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 信息

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 118号北投大厦北楼9楼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柳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169103

质疑联系人:柳 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169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 387号新天地东区9号楼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洪晓勇、 王静、唐佳萍、 王波、虞礼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2287 79

质疑联系人: 陈佳妮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882287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 181号

传真: /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738806 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320万元,2026年11月9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320万元,11月9日截止,面向中小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28_27579523.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