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组网AP类终端生产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组网AP类终端生产项目,中选候选人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截止时间2026-11-02 00:00
公告正文
2026年组网AP类终端生产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6年组网AP类终端生产项目于2026-10-13 10:00唱价,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
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标包名称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天) 其他情况 拟中标 份额
标包1 第一名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 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100%
标包1 第二名 上海博达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 / 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11-02 00:00(公示截止时间如遇国
家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
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老师15736091286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黄春燕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7830723954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5823941395@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
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
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
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内容提要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组网AP类终端生产项目,中选候选人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截止时间2026-11-02 00:00
关键信息
- 中选候选人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期3天
原始公告:https://b2b.10086.cn/#/noticeDetail?publishId=2115622152641105921&publishUuid=d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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