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DC2026-ZB-0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DC2026-ZB-021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87,650.00元 | 90.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服务类(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689000 | 涵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的所有内容 | 完成2026年度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卷宗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自动编目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预算完成之日止。 | 1、电子卷宗数字化扫描服务的验收以交接清单为准,首先对照移交清单清点卷宗数量,然后抽取每个验收批次总卷数的不低于5%对卷宗整理、装订质量、进行验收。扫描卷宗的验收,首先对扫描页数进行核实,然后日常抽取每个验收批次总卷数的不低于5%,检查扫描卷宗的索引信息、扫描图像的质量、页级别设置、扫描卷宗与纸质卷宗的一致性。 2.验收依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 (如有)。 | 687,6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和鑫(采购人代表)、李广军、罗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 1.031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163]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西街72号
联系方式: 15029255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迪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中心A厅8层805室
联系方式: 029-86256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欢
电话: 029-86256981
陕西迪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6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59e9e33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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