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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6、7、8)招标公告

东莞市长安医院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预算6352761元,截止2026-11-16 09:30。

招标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16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6 09:30: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东莞市长安医院
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项目预算635.28万元
项目编号441900027-2026-013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青街
项目联系人赵婉怡
联系电话0769-23362836-8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6、7、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7-2026-01361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6、7、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52,76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6)):

采购包预算金额: 2,66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体外循环设备体外膜肺氧合ECMO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495,000.00-
1-2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165,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7)):

采购包预算金额: 2,344,332.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呼吸机12(台)详见采购文件760,000.00-
2-2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呼吸机22(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0-
2-3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酶免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89,833.00-
2-4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49,833.00-
2-5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血沉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9,833.00-
2-6临床检验设备细胞离心涂片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4,833.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8)):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48,429.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便携胎儿多普勒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1,932.00-
3-2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次氯酸水生成器(非电解)2(台)详见采购文件239,466.00-
3-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脑电仿生电刺激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19,666.00-
3-4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多功能生物反馈诊疗系统2(台)详见采购文件159,532.00-
3-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488,900.00-
3-6临床检验设备ATP荧光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78,933.00-
3-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短波理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二章采购需求《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东莞市长安医院关于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专项债第三批次)包组(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y.cn/(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y.cn/(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否则无法进行后续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采购文件);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通过020-88696599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长安医院

地 址: 东莞市长安镇长青街

联系方式: 0769-8622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海德琥珀台6栋1703室

联系方式: 0769-23362836-8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婉怡

电 话: 0769-23362836-8022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内容提要

东莞市长安医院购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预算6352761元,截止2026-11-16 09:30。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
  • 预算6352761元
  • 截止2026-11-16 09:3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不得同时投标
  •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6_2756460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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