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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6年度碑林区违停车辆治理专项行动拖车租赁服务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碑林区-2026-00158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所属地区陕西省 · 西安市
采购人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代理机构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项目预算29.25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T-碑林区-2026-00158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度碑林区违停车辆治理专项行动拖车租赁服务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ZCBN-碑林区-2026-00140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度碑林区违停车辆治理专项行动拖车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地址:碑林区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29-62651335

供应商(乙方):西安富强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与凤锦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安市海华延榆停车场内1号房

联系方式:137002908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2026年度碑林区违停车辆治理专项行动拖车租赁服务1(项)¥292,500.00¥292,500.001、拖车必须证照齐全、外观整洁、功能正常;拖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准驾资格,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拖车司机应在拖移车辆现场对被指定拖移车辆的外观和内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受损的部位及程度及时反映,并做好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 3、如在拖车过程中,造成拖移车辆的刮碰和损伤及其他意外损坏,由拖车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额度可参照保险公司定损额的维修收费及相关标准执行。 4、如在拖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及相关损失,由拖车公司负责赔偿。 5、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后,拖车司机应对车辆外观和内部情况再次检查,达成共识确认后,方可离开。如双方确认完毕,拖车离开后所发生的分歧由我方负责。 6、拖车公司应指定或委派相关人员对拖车单据进行签字确认。 7、我方必须协助拖车公司落实被拖移车辆情况,如因我方错报或其他相关错误造成的拖车损失,我方应承担相应损失责任。 8、拖车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操作,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合同金额: 29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6月1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2026年06月29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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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929ec6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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