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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环保绿化截止 2026-07-13 15: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投标截止2026-07-13 15: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商洛市
采购人镇安县永乐镇财政所
代理机构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363.83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G-SL-2026014

项目名称: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38,251.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2,680,795.8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680,795.8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基础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680,795.8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合同包2(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 957,455.4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57,455.4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建筑工程管网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957,455.4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提供相关声明。

合同包2(G345国道(镇安段)山海村安置点工程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提供相关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30日至 2026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本项目采购人为镇安县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因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名称为镇安县永乐镇财政所,故采购公告采购人为镇安县永乐镇财政所,实际采购人为镇安县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永乐镇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坪中路金水园

联系方式: 1512990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联系方式: 15686374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 15686374077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8d9e43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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