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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07-20 15: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投标截止2026-07-20 15: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石泉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0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汉澜春境小区3栋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XD-AKCG-2026-013

项目名称: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绩效评价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绩效评价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非联合体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非联合体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9日至 2026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汉澜春境小区3栋1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汉澜春境小区3栋1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汉澜春境小区3栋1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内容:

( 1)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一标段:对2025年已实施的县本级财政支出4个项目(2025年经贸科技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经开区池河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2025年机关后勤服务费用、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 2)2026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二标段:对2025年已实施的县本级财政支出4个项目(石泉县城西关汉江堤防水毁修复项目、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采购文件获取须知:采购文件获取有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两种方式。

1)现场获取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内容中需体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汉澜春境小区3栋1单元101室)做投标备案登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网上获取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内容中需体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完整的一个 pdf文档,发送至 319081820@qq.com邮箱进行登记,通过邮箱回复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核实无误后以邮箱回复为准,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视为无效,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财政局

地址:陕西省石泉县桃园路三号

联系方式: 09156314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汉澜春境小区3栋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19225260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 19225260009

铭森信达(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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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件:采购清单.pdf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7b99f10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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