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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7-28 15: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4
投标截止2026-07-28 15:3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平利县民政局(本级)
代理机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9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 73 号楼 4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8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AK2026014

项目名称: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采购代理服务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2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5日至 2026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 73 号楼 402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1开标室(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1开标室(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开标,领取磋商文件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 2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 财库 [2006]90 号 )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 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5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 〕 27 号);( 6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 7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8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 9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2 〕 5 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 2022 〕 10 号);( 13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 14 )《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 2015 ) 1 号);( 15)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 17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1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1 〕 29 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3 号) ; ( 2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4 号) ; ( 21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 0915-842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73 号楼 402 室

联系方式: 0915-3230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毅

电话: 0915-3230077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4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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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7a99e33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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