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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汉中市宁强县2026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防控与补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ZC-HZ-2026-020

中标公告陕西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07-17 14:3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投标截止2026-07-17 14:3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汉中市
采购人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代理机构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68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XZC-HZ-2026-020

二、项目名称:汉中市宁强县2026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防控与补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第一狩猎区):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陕西启森沐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阳平关镇伍家坝村六组综合评分法否144,800.00元95.00

合同包2(第二狩猎区):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陕西羌农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综合评分法否206,000.00元77.33

合同包3(第三狩猎区):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宁强县山田佳源生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综合评分法否138,000.00元88.00

合同包4(第四狩猎区):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陕西胜依农林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综合评分法否187,350.00元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第一狩猎区):

服务类(陕西启森沐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第一包青木川镇、广坪镇、安乐河镇、燕子砭镇宁强县青木川镇、广坪镇、安乐河镇、燕子砭镇范围内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80日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标准144,800.00

合同包2(第二狩猎区):

服务类(陕西羌农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第二包阳平关镇、太阳岭镇、巨亭镇、代家坝镇、大安镇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服务内容一.项目建设内容 1. 狩猎指标:160头(成体不少于95头,亚成体、幼体不少于65头)。 2. 暂存点设置。狩猎公司在各自狩猎区域内可设立1处野猪尸体暂存点(需在县野保站登记备案),自备冷藏设备(冰柜或冷库),用于临时存放猎获野猪,防止腐烂变质。暂存点应远离水源和居民区,定期消毒,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 无害化处理。每月15、30日,将暂存点的猎获野猪集中运送至附近填埋或焚烧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派人现场监督、验收、登记并录制影像资料。 4. 印证资料管理。狩猎公司须全程留存以下印证资料: ①猎捕环节:每次猎捕的时间、地点、猎获物数量及体长测量记录、现场照片或视频; ②运输环节:运输车辆信息、运输路线、交接记录; ③暂存环节:暂存点入库、出库登记表,冷藏设备运行记录; ④无害化处理环节:现场监督记录、验收单、视频资料。 项目实施结束后,所有印证资料整理成册,交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存档备查。 二.技术方案 1. 猎捕技术路线。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猎捕、分类施策”的原则,结合不同片区地形地貌和野猪活动规律,综合采用以下猎捕方式: ①猎狗围猎:训练有素的猎狗群进行追踪、围堵,配合猎手完成猎捕,适用于复杂山地和林区。 ②围网诱捕:在野猪活动路径设置围网或诱捕笼,辅以食物引诱,实施活捕后处置,适用于野猪密度较高的林区或农田周边。 在野猪频繁出没区域布设红外相机或手持红外热成像设备,仅用于侦查野猪活动情况、种群密度和活动规律,为猎捕行动提供情报支持,不作为猎捕工具使用。 2.猎捕作业规范。严格执行禁猎期规定: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野猪禁猎期,期间不得开展猎捕作业。项目实施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0日。 ①严禁使用电击、毒药、爆炸物、陷阱(除经批准的围网诱捕外)、猎枪、弩、无人机坠箭等非法或受管制猎捕工具和方法。 ②每次猎捕行动应至少2人以上同行,配备通讯设备和急救包,确保人员安全,参与猎捕人员必须由狩猎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③猎获后立即测量体长(从鼻尖至尾根),据此分类:体长≥100厘米为成体,体长小于100厘米为幼体/亚成体,并拍照记录。 3. 暂存点管理规范。每个暂存点配备大容量冰柜或小型冷库,确保猎获野猪在24小时内冷冻暂存。暂存点应设置明显标识,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每日记录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及去向,做到账物相符。定期对暂存点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防止病菌滋生和传播。 4. 运输及处理规范。运输车辆应为密闭厢式货车,内衬防渗漏材料,每次运输前后进行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室时,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监督人员与狩猎公司共同清点数量、核对体长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并全程录制影像资料。处理结束后,监督人员填写无害化处理确认单。 5. 人员培训要求。中标公司须在猎捕开始前对全体狩猎队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野猪生物学特性、猎捕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动物防疫知识、印证资料记录要求等。培训过程应留存签到表、培训照片及记录,作为印证资料的一部分。 三.质量控制措施 1. 进度控制:各狩猎公司每月25日前向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报送当月猎捕进度及下月计划。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进度70%的,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有权约谈中标公司负责人并责令整改。 2. 质量验收:每批次猎获物填埋或焚烧前,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监督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检体长,确认分类准确。如发现虚报分类,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3. 资料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不定期抽查狩猎公司印证资料,发现缺失或弄虚作假的,限期补正。 4. 安全监督: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设立安全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队员举报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立即暂停作业,按合同和法规追究责任。180日每批次猎获物填埋或焚烧前,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监督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检体长,确认分类准确。如发现虚报分类,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206,000.00

合同包3(第三狩猎区):

服务类(宁强县山田佳源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第三包二郎坝镇、禅家岩镇、毛坝河镇、巴山镇采购需求中本采购包所有服务内容一.项目建设内容 1. 狩猎指标:110头(成体不少于60头,亚成体、幼体不少于50头)。 2. 暂存点设置。狩猎公司在各自狩猎区域内可设立1处野猪尸体暂存点(需在县野保站登记备案),自备冷藏设备(冰柜或冷库),用于临时存放猎获野猪,防止腐烂变质。暂存点应远离水源和居民区,定期消毒,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 无害化处理。每月15、30日,将暂存点的猎获野猪集中运送至附近填埋或焚烧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派人现场监督、验收、登记并录制影像资料。 4. 印证资料管理。狩猎公司须全程留存以下印证资料: ①猎捕环节:每次猎捕的时间、地点、猎获物数量及体长测量记录、现场照片或视频; ②运输环节:运输车辆信息、运输路线、交接记录; ③暂存环节:暂存点入库、出库登记表,冷藏设备运行记录; ④无害化处理环节:现场监督记录、验收单、视频资料。 项目实施结束后,所有印证资料整理成册,交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存档备查。 二.技术方案 1. 猎捕技术路线。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猎捕、分类施策”的原则,结合不同片区地形地貌和野猪活动规律,综合采用以下猎捕方式: ①猎狗围猎:训练有素的猎狗群进行追踪、围堵,配合猎手完成猎捕,适用于复杂山地和林区。 ②围网诱捕:在野猪活动路径设置围网或诱捕笼,辅以食物引诱,实施活捕后处置,适用于野猪密度较高的林区或农田周边。 在野猪频繁出没区域布设红外相机或手持红外热成像设备,仅用于侦查野猪活动情况、种群密度和活动规律,为猎捕行动提供情报支持,不作为猎捕工具使用。 2.猎捕作业规范。严格执行禁猎期规定: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野猪禁猎期,期间不得开展猎捕作业。项目实施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0日。 ①严禁使用电击、毒药、爆炸物、陷阱(除经批准的围网诱捕外)、猎枪、弩、无人机坠箭等非法或受管制猎捕工具和方法。 ②每次猎捕行动应至少2人以上同行,配备通讯设备和急救包,确保人员安全,参与猎捕人员必须由狩猎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③猎获后立即测量体长(从鼻尖至尾根),据此分类:体长≥100厘米为成体,体长小于100厘米为幼体/亚成体,并拍照记录。 3. 暂存点管理规范。每个暂存点配备大容量冰柜或小型冷库,确保猎获野猪在24小时内冷冻暂存。暂存点应设置明显标识,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每日记录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及去向,做到账物相符。定期对暂存点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防止病菌滋生和传播。 4. 运输及处理规范。运输车辆应为密闭厢式货车,内衬防渗漏材料,每次运输前后进行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室时,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监督人员与狩猎公司共同清点数量、核对体长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并全程录制影像资料。处理结束后,监督人员填写无害化处理确认单。 5. 人员培训要求。中标公司须在猎捕开始前对全体狩猎队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野猪生物学特性、猎捕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动物防疫知识、印证资料记录要求等。培训过程应留存签到表、培训照片及记录,作为印证资料的一部分。 三.质量控制措施 1. 进度控制:各狩猎公司每月25日前向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报送当月猎捕进度及下月计划。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进度70%的,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有权约谈中标公司负责人并责令整改。 2. 质量验收:每批次猎获物填埋或焚烧前,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监督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检体长,确认分类准确。如发现虚报分类,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3. 资料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不定期抽查狩猎公司印证资料,发现缺失或弄虚作假的,限期补正。 4. 安全监督: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设立安全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队员举报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立即暂停作业,按合同和法规追究责任。180天每批次猎获物填埋或焚烧前,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监督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检体长,确认分类准确。如发现虚报分类,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138,000.00

合同包4(第四狩猎区):

服务类(陕西胜依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4-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第四包汉源街道办、高寨子街道办、铁锁关镇、胡家坝镇、舒家坝镇完全响应汉中市宁强县2026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防控与补偿项目(采购包4)所有服务范围。 1. 狩猎指标:145头(成体不少于85头,亚成体、幼体不少于60头)。 2. 暂存点设置。狩猎公司在各自狩猎区域内可设立1处野猪尸体暂存点(需在县野保站登记备案),自备冷藏设备(冰柜或冷库),用于临时存放猎获野猪,防止腐烂变质。暂存点应远离水源和居民区,定期消毒,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 无害化处理。每月15、30日,将暂存点的猎获野猪集中运送至附近填埋或焚烧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由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派人现场监督、验收、登记并录制影像资料。 4. 印证资料管理。狩猎公司须全程留存以下印证资料: ①猎捕环节:每次猎捕的时间、地点、猎获物数量及体长测量记录、现场照片或视频; ②运输环节:运输车辆信息、运输路线、交接记录; ③暂存环节:暂存点入库、出库登记表,冷藏设备运行记录; ④无害化处理环节:现场监督记录、验收单、视频资料。 项目实施结束后,所有印证资料整理成册,交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存档备查。完全响应汉中市宁强县2026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防控与补偿项目(采购包4)所有服务要求180日完全响应汉中市宁强县2026年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防控与补偿项目(采购包4)所有服务标准187,3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华明、刘晓平、王新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每包(标段)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后续见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第一狩猎区0.3中标(成交)供应商
2第二狩猎区0.3中标(成交)供应商
3第三狩猎区0.3中标(成交)供应商
4第四狩猎区0.3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评审排名表

合同包1(第一狩猎区):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有效投标人名称得分
1陕西启森沐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5.00
2宁强县丰耕农业有限公司80.65
3汉中鼎盛豪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0.29

合同包2(第二狩猎区):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有效投标人名称得分
1陕西羌农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7.33
2宁强县希瑞工程有限公司72.90
3陕西春润百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72.48

合同包3(第三狩猎区):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有效投标人名称得分
1宁强县山田佳源生态有限责任公司88.00
2陕西蜀唐建设有限公司76.71
3陕西羌农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5.83

合同包4(第四狩猎区):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有效投标人名称得分
1陕西胜依农林科技有限公司95.00
2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7.97
3四川融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6.99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宁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北路

联系方式: 0916-422774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汉上第一街 7 号楼 1401 室

联系方式: 17209162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部

电话: 17209162482

建信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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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1509f10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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