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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农业农村局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8-19 10: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9
投标截止2026-08-19 1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咸阳市
采购人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83.71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6263013(ZBQ)

项目名称: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37,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一标段(赵村镇、汤坊镇、马嵬办、南市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83,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83,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服务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赵村镇、汤坊镇、马嵬办、南市镇),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的补充测绘、数据建库、合同网签及档案数字化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批)详见采购文件2,083,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合同包2(兴平市第二轮土地目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二标段(西城办、丰仪镇、店张办)):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51,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51,3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服务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西城办、丰仪镇、店张办),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的补充测绘、数据建库、合同网签及档案数字化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批)详见采购文件1,151,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合同包3(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三标段(桑镇、阜寨镇、西吴办)):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41,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41,9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其他服务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桑镇、阜寨镇、西吴办),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的补充测绘、数据建库、合同网签及档案数字化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批)详见采购文件1,141,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合同包4(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四标段(庄头镇、东城办、南位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60,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460,1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4-1其他服务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庄头镇、东城办、南位镇),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的补充测绘、数据建库、合同网签及档案数字化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批)详见采购文件1,460,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一标段(赵村镇、汤坊镇、马嵬办、南市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兴平市第二轮土地目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二标段(西城办、丰仪镇、店张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三标段(桑镇、阜寨镇、西吴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四标段(庄头镇、东城办、南位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一标段(赵村镇、汤坊镇、马嵬办、南市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

(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合同包2(兴平市第二轮土地目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二标段(西城办、丰仪镇、店张办))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

(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合同包3(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三标段(桑镇、阜寨镇、西吴办))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

(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合同包4(兴平市第二轮土地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四标段(庄头镇、东城办、南位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

(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30日至 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 1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平市县门东街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1899202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 15209222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醒文,张耀峰,赵利科,李楠,董海龙,屈小军

电话: 15209222340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9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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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6869f10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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