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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能源电力截止 2026-09-28 11: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投标截止2026-09-28 11: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90万元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G-20260818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60,964.4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电力系统安装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建民社区四期安置房项目(东区)充电桩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执行发改委30号令)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5)缴纳税收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7日至 2026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039 ;(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 [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 ] 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 *.SXSCF ),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SXSTF ),系统将拒绝接收;( 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 1502978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现代城25栋1401室

联系方式: 15991053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晓婧

电话: 15991053309

明珠汇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6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26a06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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