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金滩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网)
吉水县金滩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12053178.94元,计划工期14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公告正文
[吉水县]吉水县金滩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网)
投资项目代码:2610-360822-04-05-367646
| 招标单位名称: | 吉水县金滩镇人民政府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5070647712 |
| 招标代理名称: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刘女士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263967658 |
| 监管部门名称: | 吉水县农业农村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0796-8680098 |
| 交易中心名称: |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796-8222609 |
【信息时间: 2026-1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水县金滩镇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基)核字【 2026】40号 核准招标,招标 人为 吉水县金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 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吉水县金滩镇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吉水县金滩镇
2.3招标规模 :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1207 万元 ,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 12053178.94元
2.4计划工期: 1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 期为 2027 年 5 月 4 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 5招标范围及内容:建设规模为4220.98亩,主要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建设。(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 分 : 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 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 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 (赣建人〔 2022〕5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专职安全 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 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注: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 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 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不含 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 “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 →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8)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必须依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足额的农民工保证金;并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府办发〔2016〕22号)文件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提取不低于25%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账,专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3.1 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个近10年内(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担并完成过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有关验收材料 须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材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 (如评标办法与本条有冲突按本条执行)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 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否则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 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家 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 办法内容)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农田工程平台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 求进行投标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 月 23 日 09时00分;未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23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6.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请潜在投标人随时 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 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 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尚 未公示的;
(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 订合同的;
( 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公务员 或本单位以外的 企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 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 市管办字【 2018】5号)文件 执行;
( 5)提供虚假资 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以上情况,公示期 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 标段的平均值( B值)不变。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 政协议书》。
7.4如本项目公示的第一排序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则重新招标。评标办 法正文及前附表关于 “中标人确认”内容与本条 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 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 钉钉 ”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得随意变更关健岗位人员。中标人在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 工阶段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
7.6本项目施工阶段至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期间,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除死亡、丧失劳动能力、 参军入伍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因上述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关键岗 人员的,必须提供证明材料,经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等核实后,符合要求的,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非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参军入伍等原因中标人变更项目建造师 (项目经理)、项 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招标人按照以下标准收 取违约金 :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按项目施工合同价总金 额 2%的额度/人/次、且不低于15万元/人/次和不超过300万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约定,项目技术 负责 人 (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按不低于5万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约定。
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的关键的岗位人员业绩、信誉、执业资格和职称等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有关要求,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的相应条 件,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在中标单位缴纳社保 6 个月以上。
7. 7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可采取现金 或转账形式,也可采取电子保函形式。采取现金或转账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企业(中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采取电子保函的,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从投标企业(中标企业)基本 账户转出的保费原件及加盖开户银行公章(不限于加盖开户银行帐户业务专用 章) 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原件或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承保机构对投标企业或中标企业(被承保人)从基本账户支付电子保函保费进行保证。项目建设单位对履 约保函的真伪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为见索即付保函,担保机构是否证 照齐全及是否具有赔付能力等方面复核,凡不符合要求 的履约保函一律不予认 可。
投标企业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须提供电子保函原件
(保函格式样本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 公章(不限于加盖开户银行帐户业务专用章)、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
7. 8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需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准时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9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 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提供 “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人员信息截图,截图有效时间为开标截止前 7日)
注: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不少于 8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不少于 8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 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 满足企业资质等要求 (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 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 时应提供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 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 数 量的中标候选人。
7. 10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下载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1 1 投标人应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网络的唯一性,本项目将运 用雷同性比对手段,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 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 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本次投标资格,退回投标文件。在标后 发现 IP地址或机 器码相同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因此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造成的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2 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 (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前,招标人应对中标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履约提醒谈话。
7.1 3 投诉(异议)须知:投诉(异议)渠道不限于来信、来访、电话、邮 箱、传真、通讯地址。吉水县发改委电话 :0796-8680092、吉水县 农业农村局办公 室电话 : 0796-8680098 ;吉安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0796-8 222609 。
7.1 4 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水县金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 18679648815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 吉水县金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建花苑建安大厦 15楼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263967658
监督单位:吉水县 农业农村局
地址 : 吉水县万里大道 10号
监督电话: 0796-8680098
吉水县金滩镇人民政府
2026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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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吉水县金滩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12053178.94元,计划工期14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预算12053178.94元
- 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原始公告:https://www.jxsggzy.cn/jyxx/002016/002016001/20261029/643d99c3-6cad-429e-b06b-8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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