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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9-07 16: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投标截止2026-09-07 16: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紫阳县瓦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4.23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枣园社区水景湾小区8号楼19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KJY-CG-2026012

项目名称: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293.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2,293.1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2,293.1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建筑工程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42,293.1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瓦庙镇瓦房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至 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枣园社区水景湾小区8号楼1902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茗都国际3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秦岭大道茗都国际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扫描电子件(PDF或其他格式)至438648661@qq.com邮箱,并联系代理公司确认。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瓦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瓦庙镇街道

联系方式: 13347494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枣园社区水景湾小区8号楼1902室

联系方式: 18391549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18391549735

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89d9ff1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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