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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货街镇二期安置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9-15 16: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投标截止2026-09-15 16: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宁陕县广货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45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货街镇二期安置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S-2026-027.1B1

项目名称:广货街镇二期安置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货街镇二期安置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00,548.8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建筑工程计划扩建化粪池60立方米;改造 提升污水管网3000米,污水管网材质为PVC波纹水管。1(项)详见采购文件2,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货街镇二期安置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货街镇二期安置区化粪池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等扫描件,以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至 2026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广货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广货街 88 号

联系方式: 13772243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155号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联系方式: 1734916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 17349169996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502a06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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