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公路局采购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预算200,000.00元,竞争性磋商,截止2026-10-15 09: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安康市-2026-09231
项目名称: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交竣工后6个月(根据实际工期适时变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至 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在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2)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3)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5)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 〕 18 号 ) ;
6)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8)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
9)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
10)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路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 15353259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兴科明珠西门15号商铺
联系方式: 1389152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 13891520561
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安康市公路局采购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预算200,000.00元,竞争性磋商,截止2026-10-15 09:30。
关键信息
- 预算200,000.00元
- 竞争性磋商
- 截止2026-10-15 09:3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0eba06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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