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钟鼓楼保管所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钟鼓楼保管所采购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预算109,500元,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2月25日履约。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T-西安市-2026-01238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三、项目编号: ZCBN-西安市-2026-04663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钟鼓楼保管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2号金钟大厦B座945室
联系方式:18192030105
供应商(乙方):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9号豪盛大厦A座10604室
联系方式:029-629212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109,500.00 | ¥109,500.00 |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胜任该工作;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
合同金额: 10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2月25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钟鼓楼保管所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钟鼓楼保管所
2026年09月24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西安市钟鼓楼保管所采购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预算109,500元,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2月25日履约。
关键信息
- 预算109,500元
-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2月25日
- 采购方式未提供
- 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5fba010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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