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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采购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预算986,158元,中标供应商为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陕西省公共安全截止 2026-09-23 09:0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投标截止2026-09-23 09: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渭南市
采购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100万元
中标人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8.62万元
项目编号SXZ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新区东路9号
项目联系人招标五部-闫雪、刘远征
联系电话029-8151091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ZZ-采-【H2026-080401】.1B1

二、项目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评分法是986,158.00元98.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货物类(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其他终端设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详见明细报价表详见明细报价表1.00(批)986,158.00986,15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全尚锋(采购人代表)、张婷、张建锋、孙亚平、孟庆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以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为准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准计算收取。 2.收取时间:中标结果确定之日,代理机构就应当收取服务费。3.缴纳人及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两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全额缴纳服务费;未按期足额缴纳的,代理机构有权暂缓后续工作,不利后果自行承担。4.非代理机构原因,服务费收取不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需单列),无论计算与否,均视为已知。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1.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新区东路9号

联系方式: 17709138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路南段艺腾国际商务大厦十楼1015

联系方式: 029-8151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五部-闫雪、刘远征

电话: 029-81510917

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内容提要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采购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预算986,158元,中标供应商为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 预算986,158元
  • 中标供应商: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26a06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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