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公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至2026-10-31
公告正文
A640000014110140500100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6-10-28 17:10:24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排序)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
| 宁夏善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069450.97元 | 140天 | 合格 | 孙彦龙 | 宁2642011201204576 |
| 宁夏大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069453.75元 | 140天 | 合格 | 魏巍 | 宁2642023202400250 |
| 宁夏智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069450.69元 | 140天 | 合格 | 八永斌 | 宁2642011201204110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1 | 宁夏鸿泰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重新组合联合体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第6条联合体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六、公示期: 2026-10-28至2026-10-31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强 电 话:18395218911
代理机构: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楠 电 话:18595118788
八、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入定标环节,特此公示。
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10-28 18:11:44
内容提要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公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至2026-10-31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 公示期至2026-10-31
- 招标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始公告:https://ggzyjy.fzggw.nx.gov.cn/dzjy/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4/20261028/4146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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