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监测调查及基本农田储备评估调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省延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监测调查及基本农田储备评估调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预算349.28万元,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0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监测调查及基本农田储备评估调查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6-019.1.2.3.4.5.6.7B1
项目名称:2026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监测调查及基本农田储备评估调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92,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库)补充更新和评估调整):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8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库)补充更新和评估调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合同包2(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项目整):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22,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项目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合同包3(洛川县“急用先编”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20,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洛川县“急用先编”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
合同包4(洛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2025年第一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7,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洛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2025年第一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合同包5(洛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4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5-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洛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合同包6(洛川县工业园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省级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6,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73,056.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6-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洛川县工业园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省级监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合同包7(洛川县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7,9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7-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洛川县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库)补充更新和评估调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项目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洛川县“急用先编”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洛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2025年第一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洛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6(洛川县工业园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省级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7(洛川县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库)补充更新和评估调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1.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1.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1.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1.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1.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项目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2.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2.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2.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洛川县“急用先编”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洛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2025年第一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4.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4.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4.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4.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洛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5.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5.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5.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5.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5.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5.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洛川县工业园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省级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6.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6.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6.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6.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6.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6.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洛川县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7.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如为当年新设立企业,可无需提供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7.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3 投标人须已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或土地管理、不动产评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7.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7.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7.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10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11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提供对应声明函视同中小企业);
7.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 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 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洛川县
联系方式: 1874031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铂悦府17号楼二单元101
联系方式: 13630247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工
电话: 13630247861
陕西金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陕西省延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监测调查及基本农田储备评估调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预算349.28万元,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00。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预算349.28万元,截止2026年10月30日09:0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90-180天
- 特定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相关资质
-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无重大违法记录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8d2a0ea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