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变更公告(02号)
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预算未明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11-11 09:30,要求提供打印机来源承诺函和全包服务承诺函。
公告正文
澄清变更公告(02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91460000MA5TGDU57A202609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
次)
5.首次公告日期:2026-10-08
二、变更信息
1.澄清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澄清变更内容:针对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做出如下新增:
(1)新增第二十条,名称为:打印机来源。参数为: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投
入项目的打印机来源为正规渠道引进,不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设备。本项参数将作为验
收标准之一,机器入场后,中标人应提供机器唯一编码、官方查询确认、进货渠道来源
说明作为验收条件。若验收时发现有不合格的打印设备,以及与响应文件中打印设备参
数不符的打印设备,一律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安装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新增第二十一条,名称为:服务承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参数为:
①全包服务:除纸张外,设备日常所需耗材(硒鼓、碳粉、零件等)全面供应,同步
建立常态化上门巡检与维护保养机制。
②故障响应:保证提供7x24小时联络方式,能够及时沟通,当设备出现故障及技术
服务支撑时,应在1个工作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诊断和修复,
以保证正常生产使用。如遇打印设备故障,在7日内无法修复,应于7日期满后的2日
内提供备用机或更换机器,如2日内无法提供备用机或更换机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违反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当月结算款的2%予以扣减,依此类推。
(3)原定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
修改为:“2026年11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澄清变更日期:2026-10-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供应商重
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为准。因此造成的不便敬
请谅解。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事宜不变。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B座办公楼19层
C1902房
联 系 人:林本健、林栩生、李香青
电 话:0898-65345458、18389666435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8609193、66711416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10-28
内容提要
海口市分公司2026年度集约中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预算未明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11-11 09:30,要求提供打印机来源承诺函和全包服务承诺函。
关键信息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11-11 09:30
- 新增打印机来源承诺函
- 新增全包服务承诺函
原始公告:https://cg.11185.cn/changeBulletin/2026-10-28/141526.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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