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农业农村局略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技术服务项目,预算123万元,竞争性磋商,10月23日至25日公示。
公告正文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拟对略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30,000.00
二、项目概况
依据《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略阳县 2026 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移交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二是对补充耕地图斑按照 100 % 的比例,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踏勘审核,完成实地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出具 CMA 检验检测报告;三是组织开展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形成鉴定意见并编制全套成果。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略阳县 2026 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略阳县 2026 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移交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二是对补充耕地图斑按照 100 % 的比例,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踏勘审核,完成实地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出具 CMA 检验检测报告;三是组织开展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形成鉴定意见并编制全套成果。
二、服务内容
(一)资料收集与审核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专家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移交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二)现场实地踏勘
按照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按照 100 % 比例,对补充耕地地块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及土壤样品采集,拍摄踏勘现场照片并在外业踏勘表上签字。踏勘内容包括有效土层厚度、地形坡度、田面平整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道路通行条件、地块集中度、水资源保障条件、排水能力、地形部位、海拔、质地构型、耕层厚度等。
(三)土壤样品检测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将采集的样品送至具备 CMA 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合法有效 CMA 检测报告,确保数据精准、原始记录完整可追溯。专家发现异常或认为有必要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土壤样品复检。
检测内容包括土壤有机质、土壤有效磷、土壤速效钾、土壤 pH 、土壤容重、耕层土壤质地、土壤水溶性盐总量(选测,存在盐渍化威胁区域须列为必测)等 7 项指标;对存在潜在污染源的地块,由专家组研究确定相应检测项目(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可获取监测数据的,可不再测定)。
(四)开展鉴定评价
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将评价单元各项指标逐项与对应要求比较,复核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按 GB/T 33469 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等级评价技术规程,完成补充耕地质量评价;
县级初步鉴定情况评价:审核县级初步鉴定过程的完整性、合规性及结论可靠性,包括鉴定各环节组织实施、进度、质量控制、责任落实,评价单元划分、现场踏勘、样品采集、样品检测、符合性评价、等级评价等情况,异议与特殊情况处理,以及各评价单元评价结果等内容。
鉴定报告及全套成果编制:编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报告,包括鉴定概况、现场踏勘、采样检测、符合性评价、质量等级评价、鉴定结论、附图附件;全套成果包含鉴定项目清单、鉴定信息资料清单、鉴定报告、 CMA 检测报告、现场踏勘记录表、问题清单、采样点位图等现场影像资料、数据台账、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矢量成果等,成果格式统一、装订规范、图文齐全。
出具县级初鉴意见:初步鉴定意见包括补充耕地信息、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结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等,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核心要求
时限:资料确认后按省、市规定时限完成县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并出具意见(受不可抗力可适当顺延)。
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及 GB/T 33469 等。
成果:提交县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意见、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CMA 检测报告、图件、矢量数据库、举证照片等全套资料,配合完成市级鉴定,确保通过省级抽核并完成报备入库。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4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
| 6 |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上内容仅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7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10 | 非联合体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 2026年10月25日
六、反馈渠道
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意见反馈略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联系电话:0916-4822365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4822365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2日
内容提要
略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补充耕地质量县级初鉴技术服务项目,预算123万元,竞争性磋商,10月23日至25日公示。
关键信息
- 预算123万元,竞争性磋商,10月23日至25日公示
- 项目包括资料审核、现场踏勘、土壤样品检测、鉴定评价等
- 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非联合体声明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70ba149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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