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市财政局吕河财政所采购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预算199,862.80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0月26日截止。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M-ZFCG-2026069
项目名称: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62.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9,862.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9,862.8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99862.8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862.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无在建工程且在本单位注册;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至 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吕河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吕河镇双井社区三组
联系方式: 1809157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联系方式: 1535326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天圆正茂-经办
电话: 15353266006
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旬阳市财政局吕河财政所采购吕河镇冬青树村一组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预算199,862.80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0月26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199,862.80元
- 竞争性磋商
- 2026年10月26日截止
- 特定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特定资格要求
- 财务状况证明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507a0d9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