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幼教中心2026-2027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城固县幼教中心2026-2027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预算60万元,竞争性谈判,10月22日至26日公示。
公告正文
城固县幼教中心拟对2026-2027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600,000.00
二、项目概况
遵照《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 (试行)》,为城固县幼教中心供应及配送食材。采购费用涵盖食材、运输、检验全部成本。保障全校师生餐饮食材充足、新鲜安全,稳定日常伙食供应,均衡膳食营养,规范校园食材采购流程,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一、技术参数等要求
(一)米面油类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参数要求 |
|---|---|---|---|
| 1 | ● 大米 | 25kg/袋 | ★ 大米独立包装,质量符合 GB/T 1354-2018 一级籼米要求。【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品名、生产厂家、产地等,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 2 | 面粉 | 25kg/袋 | ★ 小麦粉不得添加增白剂、膨松剂、改良剂等各类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小麦粉》( GB 1355-2021)精制粉标准要求(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原料为100%非转基因小麦,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品名、生产厂家、产地等,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 3 | 挂面 | 1.5-2.0kg/袋 | ★ 质量符合《挂面》( GB/T 40636-2021)标准(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产品包装应该有品名、生产厂家、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
| 4 | 菜籽油 | 5L/桶 | ★ 食用菜籽油为非转基因食用菜籽油。质量符合 GB/T 1536-2021菜籽油 (压榨一级 )(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食用菜籽油应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生产厂家、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菜籽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
(二)蛋类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参数要求 |
|---|---|---|---|
| 1 | 鲜鸡蛋 | / | ★ 感官及安全指标符合 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要求。(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无裂纹,无发霉,无异味;灯光透视时整蛋呈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包装洁净干燥、无受潮破损。 |
| 2 | 鹌鹑蛋 | / | 感官及安全指标符合 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要求。(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蛋壳应呈灰白色并带有褐色斑块,表面粗糙有质感、无裂纹、无霉斑。 |
(三)奶制品类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参数要求 |
|---|---|---|---|
| 1 | 纯牛奶 | 净含量 ≥125ML/盒 | ( 1)盒装纯牛奶(配料生牛乳),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不得使用复原乳,净含量≥125ML/盒,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 ( 2)纯牛奶产品包装符合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规定(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二分之一。 |
| 2 | 酸奶 | 净含量 ≥90g/杯 | 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 GB 19302-2025。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产品组织细腻、无霉变无异味。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二分之一。 |
| 3 | 乳粉 | 净含量 ≥400g/袋 | 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GB 19644-2024。粉末干燥松散、均匀乳白色或乳黄色,无结块、无受潮、无焦粒、无异味、无霉变。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三分之二。 |
(四)肉类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参数要求 |
|---|---|---|---|
| 1 | 鲜猪肉 | / | 定点屠宰场当天宰杀的新鲜肉,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切面微润不粘手,无淤血、无寄生虫、无异味。严禁供应病死猪肉、注水肉、种公猪肉、淘汰母猪肉、老猪肉、晚腌猪肉。不得隐瞒品种、不得以种猪肉冒充商品猪肉。到货验收感官判定疑似老猪肉,整批次直接拒收;若经第三方检测/屠宰溯源核实为种猪肉,视为严重违约,取消供货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供货猪肉必须具备真实有效的“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齐全“两章”: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章迹清晰完整附着于胴体/ 分割肉块表面。采购人可随时抽查。若证明与货品不一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22)。 |
| 2 | 牛肉 | / | 定点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肉质新鲜、无异味、无发黏、无注水、无变质、无淤血,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22),随货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 3 | 羊肉 | / | 定点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肉质新鲜、无异味、无注水、无变质;随货提供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22)。 |
| 4 | 鸡肉 | / | 符合 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肉质新鲜、无发黏、无异味、无淤血;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22),附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注:以上技术参数中标 “●”项为本采购包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仅允许提供一个品牌,提供多个品牌核心产品的按无效标处理。标 “ ★ ”项须提供证明材料与之对应,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按无效标处理。
(五)新鲜蔬菜及豆制品类
1、所有蔬菜农残指标执行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2、菜品新鲜洁净、成熟度适中,无腐烂、霉变、重度虫蛀、发芽变质、异味、大量泥沙杂质,货源全程可追溯。
3、叶菜类: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枯黄,无腐叶;质地脆坚挺;球形叶菜结实、无老帮。
4、根茎类:茎部未老化,个体均匀,未发芽、变色。
5、瓜果类:允许果形有轻微缺点,但不得变形、过熟;表皮不能有严重碰伤、腐坏、变色、虫洞;还应注意防止因相互挤压而使表皮破洞。
6、菇菌类:外形饱满、手感强韧、伞内无腐烂、发霉或变色。
7、豆制品类:新鲜豆制品生产日期就近产出,无发酸、发黏、出水、腐败变质问题,外包装干净完好,色泽鲜绿,豆荚硬实肉厚,荚嫩脆香,不显籽粒,无褐斑、虫洞、不失水。
(六)干货类
预包装产品包装完好、无胀袋漏液,标识齐全,质量符合对应食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有国标的优先执行国标);干燥洁净、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泥沙杂质,包装完整;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七)调味辅料及香料类
预包装产品包装完好、无胀袋漏液,标识齐全,质量符合对应食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有国标的优先执行国标);无变质、无异味,包装完整;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八)谷物粉类制成品
应为当天加工新鲜食品,检验项目参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2026年版)》“一、粮食加工品”中“4.其他粮食加工品”内“4.5.1.3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表1-8生湿面制品检验项目、表1-9发酵面制品检验项目)”执行。
(九)饼干:饼干
预包装产品包装完好、无胀袋漏液,标识齐全,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 GB 7100-2015)标准要求。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十)面包糕点:面包
预包装产品包装完好、无胀袋漏液,标识齐全,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 GB 7099-2015)标准要求。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十一)食材供应要求
投标人须响应上述食材类别,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供应需求动态调整各类别食材及数量。
(十二)运输及卫生要求
1、蛋类、奶制品类(酸奶)、肉类,须使用密闭冷藏厢式货车运输,全程满足食材温控要求。
2、米面油类、奶制品类(纯牛奶、乳粉)、新鲜蔬菜及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辅料及香料类、谷物粉类制成品、饼干、面包糕点(面包),采用密闭厢式专用车辆运输。
3、各类食材分类分区隔离摆放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车辆保持清洁卫生,每次配送前后完成清洗、消杀作业,并留存消杀台账记录备查。
4、配送工作人员统一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一次性手套,严禁徒手直接接触即食食材;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所有食材运输、储存、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十三)质量要求
1、货物(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产品的要求。
2、本项目所有未明确货物(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参照最高标准执行)。
(十四)食品安全责任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要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将保险资料提交采购人备案。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1、交货期、保质期、交货地点、配送区域、配送要求
1.1 交货期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配送订单及时供货。
1.1.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延期供货,逾期供货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1.1.2中标人预判无法按期供货的,须第一时间书面告知采购人,说明原因及预计延误时长,双方协商处置方案。
1.1.3因不可抗力影响正常供货,中标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双方协商顺延供货期限。
1.2 保质期
①大米夏季保质期不少于 3 个月,其余季节不少于 6 个月;
②面粉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挂面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
③菜籽油保质期不少于 12 个月;
④蛋类保质期需7日内产品,标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
⑤纯牛奶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二分之一、酸奶在冷藏储存下保质期7-28天,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二分之一、乳粉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三分之二;
⑥其余预包装食材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产品总保质期三分之二。
1.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配送区域
1.5 配送要求
采购单位于前一日 18:00 前下达次日采购清单;如需临时调整配送时间、品类,应提前一日通知中标人。市场出现食材断供情况,中标人须当日及时反馈采购人,便于采购人调整菜单。中标人配送至指定收货地点。所有配送食材须为近期生产、新鲜货品。
2、价格
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成本:食材货款、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人工、检测、税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供货过程中任何漏项,均由中标人无偿补足,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3、款项结算
3.1 根据县教育体育局每周发布的所有食材市场指导价,结合中标人投标时的下浮率报价,按市场指导价×(1-下浮率)作为中标供应商的结算价格;按照各学校实际发生数量,中标人与学校每天核对,采购人每月审核无误后,启动付款流程。
3.2 结算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3.3 付款时限: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完整结算资料审核完成后,支付验收合格食材货款;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对账完成后结清余款。
4、配送验收及其他要求
4.1 配送
学校依据食谱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周三将次周《采购计划》报送给供货商,供货商依据各校采购计划按时保质保量采购配送到相关学校。中标人承担食材免费装卸;中标人接到订单后及时响应;食材市场缺货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调整。
4.2 验收
4.2.1 落实双人或多人联合查验制度,验收人员包含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在监控下现场共同验收并签字,完整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4.2.2 现场核对品种、数量是否与学校采购计划一致,索证索票,查验食材外观、气味、重量、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对不达标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食材进行退换或拒收。
4.2.3 中标人每批次供货须随货出具本批次产品合格证明及对应批次检验资料;畜禽肉类统一附送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鲜猪肉、牛肉、羊肉货品额外提供同批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鲜猪肉肉身表面检疫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清晰齐全,货、证、章批次信息保持一致。所有资质文件核验原件,资料不全、信息不符的,采购人有权直接拒收货物。
4.2.4 供需双方现场共同验收,数量、质量确认无误后签字留存验收单据。验收重点核对品种、数量、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4.2.5 进货查验相关凭证记录保存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5、供应责任
5.1未按时、足量配送食材,影响学校正常开餐的,中标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予以处罚。
5.2 验收发现食材不符合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要求更换或退货,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合格货品。
5.3 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经责任认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4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货源信息。
6、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终止;确需调整,双方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合同争议的解决
履行合同产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违约责任
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供货资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1 投标阶段提供虚假资质、虚假检测报告、虚假承诺;
8.2 签订合同时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8.3 供货产品规格、质量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标准;
8.4 伪造、篡改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
8.5 供应腐败变质、假冒伪劣食材;
8.6 未按订单按期足量供货,多次影响食堂正常供餐;擅自配送采购清单以外食材;
8.7 所供食材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8.8 食材质量、资质资料不全致使采购人被监管部门处罚;
8.9 存在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行为;
8.10 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中,因下列原因考评不合格的: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学校反映强烈的;履约服务差,师生多次投诉,反映问题集中,拒不整改的;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8.11 违反廉洁自律相关承诺;
8.12 合同期内中标人擅自变更主体、公司名称,拒不履行供货义务;
8.13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合继续配送的;
8.14 违法违纪经营,受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中标人触发上述重大违约条款,采购人可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偿全部违约损失。
9、合同实施
9.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就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9.2若未能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和赔偿。
1、需提供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进货渠道正规、固定、货源充足且证明材料齐全。
2、冷藏车≥ 1 辆;密闭厢式车辆 ≥ 1 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图片;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车协议及车辆行驶证、照片。配送人员 ≥4人,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身份证及劳务合同。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4 | 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5 | 有效的响应主体资格证明 |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 6 |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7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米面油类(大米、面粉、挂面、菜籽油)、奶制品类(纯牛奶、酸奶、乳粉)所有产品上游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蛋类,供应商自有或提供上游货源渠道《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类,供应商自有或提供上游货源渠道有效期内的《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
| 8 | 非联合体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 2026年10月26日
六、反馈渠道
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 ),将意见反馈至城固县幼教中心。地址: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文化路与金华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 : 0916- 7211460。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城固县幼教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丽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71661331
城固县幼教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内容提要
城固县幼教中心2026-2027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预算60万元,竞争性谈判,10月22日至26日公示。
关键信息
- 预算60万元,竞争性谈判,10月22日至26日公示
- 食材种类繁多,质量要求严格
- 运输及卫生要求严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高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21ea149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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