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公示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采购需求,预算87.5万元,拟竞争性磋商,实施地点五龙洞镇中川坝村集体林,森林综合抚育2500亩,公示期2026年10月28日至30日。
公告正文
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拟对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75,000.00
二、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五龙洞镇中川坝村集体林,共 11个小班,小班总面积2591亩,可作业面积2500亩。本项目设计确定森林抚育方式为综合抚育,具体抚育方法为疏伐、补植、割灌除草。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五龙洞镇中川坝村集体林。
2.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实施森林综合抚育 2500亩。
2.1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 2026年8月—2026年12月。
1.4 森林综合抚育作业区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五龙洞镇中川坝村集体林,共 11个小班,小班总面积2591亩,可作业面积2500亩。
2.2抚育方式
依据《森林抚育规程》( GB/T15781-2015)、《森林抚育技术规范》(DB61/T 1474-2021)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结合项目区的林分现状,本项目设计确定森林抚育方式为综合抚育,具体抚育方法为疏伐、补植、割灌除草。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4 | 投标⼈须为具有独⽴承担⺠事责任能⼒的法⼈、其他组织或⾃然⼈、其他组织或⾃然⼈ | 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然⼈参与的提供其⾝份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电⼦签章) |
| 5 | 《汉中市政府采 购供应商资格承 诺函》 | 投标⼈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违法活动记录,在信⽤中国⽹站未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未列⼊“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投标⼈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电⼦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份证明 | 须出具法定代表⼈⾝份证扫描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 |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格式填写承诺书。(材料应清晰可 辨并进⾏电⼦签章) |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 2026年10月30日
六、反馈渠道
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意见反馈至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联系电话:0916-4958239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雅丽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1062163
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
2026年10月27日
内容提要
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公示2026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采购需求,预算87.5万元,拟竞争性磋商,实施地点五龙洞镇中川坝村集体林,森林综合抚育2500亩,公示期2026年10月28日至30日。
关键信息
- 预算87.5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 实施五龙洞镇中川坝村森林综合抚育2500亩
- 建设期限2026年8月至2026年12月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汉中市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公示期2026-10-28至10-30,异议书面反馈采购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8eda149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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