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林业局留坝县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留坝县林业局拟采购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预算875万元,分4个包组,公开招标。
公告正文
留坝县林业局拟对留坝县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留坝县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750,000.00
二、项目概况
完成留坝县 2026 年中央林业草原⽣态保护恢复资⾦森林修复。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包:
1. 作业方式
本次森林抚育作业方式为卫生伐 +修枝+割灌、疏伐+修枝+割灌,其中:卫生伐 +修枝+割灌共涉及 8个小班,面积 1743.5 亩;疏伐+修枝+割灌共涉及 6个小班,面积 1340.5亩。
2. 修复面积
作业面积 3084 亩。
3. 修复内容
( 1)修复对象
林分平均郁闭度在 0.8~0.9 之间,林分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目标树冠下侧枝较多,林分通风透光差,林内病害木和枯死木较多,林木和萌生幼树生长衰弱,林分优势树种以栎类、华山松和油松为主。
( 2)修复内容
伐除目的树周围萌生过密的小径木、劣质木及其它非目的树木,保留优良木,留茬高度不超过 5 厘米。
4.森林修复措施
4.1疏伐+修枝+割灌
作业要求:清除林分内的枯立木和濒死木,以及胸径小于起测径阶( 5 厘米)的生长落后、干形较差的幼树。对于稀有树种、珍稀植物要严加保护。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域准确率达到 100%。。
伐根高度不大于 5 厘米。修枝主要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 1 轮~2 轮活枝,中龄林阶段修枝不超过树高的 1/2;割灌除草主要割除影响幼苗幼树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稀疏地段适度保留灌木,割灌除草强度在20%~30%之间,作业时注重保护幼苗幼树及竹子等。
4.2 卫生伐+修枝+割灌
作业要求:按照除劣存优和适当分布均匀的原则,优先伐除干扰树中的枯立木、濒死木、病虫木、弯曲木、妨碍目标树与辅助树生长的林木,其次在丛生木中选择干型良好的幼树作为后备目标树,对周围幼树进行疏伐,清除无培养前途、妨碍目的树种生长的幼树,对丛生幼树进行定株疏伐,对影响保留幼树生长的高大灌木进行清理。
4. 3 森林修复生产作业
4. 3. 1 作业要求
施工前严格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明确职责,避免或减轻抚育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利用 GPS精准测定抚育小班边界并埋设界桩,同时对采伐木逐一测量胸径、挂号,施工中建立采伐台账、专项记录,实行班前交底、班后核验,确保账实相符。
4. 3 .2 作业小班周界标定
在指定作业小班区域后,施工技术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沿周界采用打桩或用红漆标注等形式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准确率达到 100%。
4. 3.3 抚育剩余物清理
森林抚育作业完成后及时对伐除的小径木、枯立木、风倒木、濒死木等,以及修掉的枝条和割除的灌木、藤本等应适当短截沿等高线堆积,堆的大小以不妨碍幼苗、幼树生长,并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保持林内卫生。
4. 3.4采伐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不造成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4. 3 .5 作业完工验收
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后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4. 4 成效监测
4. 4 .1 监测内容
在森林抚育作业的同时,同步开展抚育成效监测,着重监测分析林分的质量变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4. 4 .2 监测样地设置
成效监测采用固定标准地法。布设固定监测标准地 1对,成效监测标准地面积 0.09公顷(30X30 米)标准地布设好后,在四周做标记。
4. 4 .3 监测具体内容
( 1)林分质量指标:包括林分生长状况(平均胸径、平均高、蓄积量)、林分结构变化(树种组成、径级和树高结构)、病虫害发生情况、郁闭度等。
( 2)生态效益指标:水土流失及水源涵养状况,单位面积森林碳汇以及释氧量等。
( 3)经济效益指标:包括抚育补助年度投资占当地林业的比例、参与抚育的林农年均增收情况、森林蓄积增加量折算资源价值、抚育为相关产业提供材料数量和种类等。
( 4)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参加技术培训人数、抚育新增就业岗位、森林抚育用工量、当地对林业生态建设宣传情况、森林景观改善情况。
5. 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1 安全操作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当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场地不安全、作业环境不适宜时,生产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产单位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2 劳动保护
森林抚育作业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作业效果对林分质量的提高有较大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足够的、符合饮用标准的生活用水,配备安全设备、急救药品、生产器具、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等。
6.森林防火
( 1)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严格护林检查制度,控制入林火源,全面预防,准确预警。
(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火灾发生预报和林火行为预测工作,对森林火灾要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
( 3)根据作业区地形特点,除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道路等自然
界线外,建立有效的防火体系。形成以道路、自然防火线和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 4)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并制定森林防火紧急预案和强化防火
演练,一旦火灾发生,及时扑救,有效控制。
7.生物多样性保护
7.1野生动物保护
( 1)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时应注意保护,并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不得驱离、惊吓、打扰。
( 2)作业时应保护树冠上的鸟巢和动物巢穴。
( 3)有条件的地方,宜在作业区内建设人工鸟巢、“灌丛驿站 ”等设施,保护和引入野生动物,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7.2 野生植物保护
( 1)抚育作业前,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以及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 2)抚育作业时,在针叶纯林中的空地上的乡土阔叶树种,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 3)抚育作业时,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 4)抚育作业时,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和自然生长的林木。
7.3 其他保护措施
( 1)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 2)适当保留林下灌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应当保留,不得伐除,丰富生物多样性。
7. 4 环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是一项营林生产项目,项目本身是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森林抚育作业时暂时会对森林的生态功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造成生态功能太大的变化。本次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的方式为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林地植被减少,树冠覆盖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项目实施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杜绝过度抚育。
( 2)临时设施设置,必须合理选址,合理施工,避免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消除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 3)在进行森林抚育时,必须严格在抚育设计的林地内进行,不得砍伐区域以外的林木,保护沟谷、山顶以及生态恶劣区域内的林木。森林抚育时将山脊、沟谷等地带留出5~10%的面积作为保护带以恢复天然林,以形成自然混交林。
( 4)对抚育作业过程中清除的腐朽木、枯立木,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根据作业区地形和交通条件,采取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可进行喷药消毒处理,对作业期间的包装袋等包装物要带出林外,保持林内卫生。
( 5)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和造成的植被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地表和林地植被,做好废弃物、垃圾等及时处理和制定好综合治理措施,不得因森林抚育施工而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8.工程资料存档及管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数字化扫描归档、照片视频留档、资料保管、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同时满足林草生态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纸质 +电子双套档案,建立资料台账,做好保密管理,配合采购人、林草主管部门、审计、绩效评价的资料核查工作,项目完成后按期移交全套档案。
2包:
1. 作业方式
本次森林抚育作业方式为卫生伐 +修枝+割灌、疏伐+修枝+割灌、疏伐+修枝 3 种,其中:卫生伐 +修枝+割灌共涉及 13个小班,面积 3110.6 亩;疏伐 +修枝+割灌共涉及 2个小班,面积502.2亩;疏伐 +修枝共涉及 4个小班,面积 1142.3 亩。
2. 修复面积
作业面积 4755.1 亩。
3. 修复内容
( 1)修复对象
林分平均郁闭度在 0.8~0.9 之间,林分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目标树冠下侧枝较多,林分通风透光差,林内病害木和枯死木较多,林木和萌生幼树生长衰弱,林分优势树种以栎类、华山松和油松为主。
( 2)修复内容
伐除目的树周围萌生过密的小径木、劣质木及其它非目的树木,保留优良木,留茬高度不超过 5 厘米。
4 . 森林修复措施
4. 1疏伐+修枝+割灌
作业要求:清除林分内的枯立木和濒死木,以及胸径小于起测径阶( 5 厘米)的生长落后、干形较差的幼树。对于稀有树种、珍稀植物要严加保护。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域准确率达到 100%。
伐根高度不大于 5 厘米。修枝主要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 1 轮~ 2 轮活枝,中龄林阶段修枝不超过树高的 1/2;割灌除草主要割除影响幼苗幼树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稀疏地段适度保留灌木 , 割灌除草强度在 20%~30%之间,作业时注重保护幼苗幼树及竹子等。
4.2 卫生伐 +修枝+割灌
作业要求:按照除劣存优和适当分布均匀的原则,优先伐除干扰树中的枯立木、濒死木、病虫木、弯曲木、妨碍目标树与辅助树生长的林木,其次在丛生木中选择干型良好的幼树作为后备目标树,对周围幼树进行疏伐,清除无培养前途、妨碍目的树种生长的幼树,对丛生幼树进行定株疏伐,对影响保留幼树生长的高大灌木进行清理。
4.3 疏伐+修枝
抚育对象:栎类、油松为主的天然次生林中,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干扰林木,同时砍掉林分内枯死木、病腐木,促进目的树种高生长;修掉油松、华山松及其它阔杂树上过多的枝条和枯死枝;同时清除缠绕目的树种的藤蔓以及影响目的幼苗幼树生长的杂草。
作业要求:采伐强度控制到 25%以内,每亩采伐株数不超过28 株,针对目标树及后备目标树进行修枝。
4. 4 森林修复生产作业
4. 4. 1 作业要求
施工前严格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明确职责,避免或减轻抚育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利用 GPS精准测定抚育小班边界并埋设界桩,同时对采伐木逐一测量胸径、挂号,施工中建立采伐台账、专项记录,实行班前交底、班后核验,确保账实相符。
4. 4. 2 作业小班周界标定
在指定作业小班区域后,施工技术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沿周界采用打桩或用红漆标注等形式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准确率达到 100%。
4. 4.3 抚育剩余物清理
森林抚育作业完成后及时对伐除的小径木、枯立木、风倒木、濒死木等,以及修掉的枝条和割除的灌木、藤本等应适当短截沿等高线堆积,堆的大小以不妨碍幼苗、幼树生长,并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保持林内卫生。
4. 4. 4采伐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不造成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4. 4. 5 作业完工验收
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后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5. 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1 安全操作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当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场地不安全、作业环境不适宜时,生产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产单位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2 劳动保护
森林抚育作业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作业效果对林分质量的提高有较大影响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足够的、符合饮用标准的生活用水,配备安全设备、急救药品、生产器具、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等。
6.森林防火
( 1)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严格护林检查制度,控制入林火源,全面预防,准确预警。
(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火灾发生预报和林火行为预测工作,对森林火灾要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
( 3)根据作业区地形特点,除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道路等自然
界线外,建立有效的防火体系。形成以道路、自然防火线和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 4)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并制定森林防火紧急预案和强化防火
演练,一旦火灾发生,及时扑救,有效控制。
7.生物多样性保护
7.1野生动物保护
( 1)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时应注意保护,并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不得驱离、惊吓、打扰。
( 2)作业时应保护树冠上的鸟巢和动物巢穴。
( 3)有条件的地方,宜在作业区内建设人工鸟巢、“灌丛驿站 ”等设施,保护和引入野生动物,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7.2 野生植物保护
( 1)抚育作业前,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以及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 2)抚育作业时,在针叶纯林中的空地上的乡土阔叶树种,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 3)抚育作业时,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 4)抚育作业时,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和自然生长的林木。
7.3 其他保护措施
( 1)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 2)适当保留林下灌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应当保留,不得伐除,丰富生物多样性。
7. 4 环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是一项营林生产项目,项目本身是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森林抚育作业时暂时会对森林的生态功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造成生态功能太大的变化。本次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的方式为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林地植被减少,树冠覆盖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项目实施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杜绝过度抚育。
( 2)临时设施设置,必须合理选址,合理施工,避免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消除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 3)在进行森林抚育时,必须严格在抚育设计的林地内进行,不得砍伐区域以外的林木,保护沟谷、山顶以及生态恶劣区域内的林木。森林抚育时将山脊、沟谷等地带留出5~10%的面积作为保护带以恢复天然林,以形成自然混交林。
( 4)对抚育作业过程中清除的腐朽木、枯立木,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根据作业区地形和交通条件,采取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可进行喷药消毒处理,对作业期间的包装袋等包装物要带出林外,保持林内卫生。
( 5)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和造成的植被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地表和林地植被,做好废弃物、垃圾等及时处理和制定好综合治理措施,不得因森林抚育施工而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8.工程资料存档及管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数字化扫描归档、照片视频留档、资料保管、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同时满足林草生态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纸质 +电子双套档案,建立资料台账,做好保密管理,配合采购人、林草主管部门、审计、绩效评价的资料核查工作,项目完成后按期移交全套档案。
3包:
1. 作业方式
本次森林抚育作业方式为疏伐 +修枝 1 种,共涉及 23个森林修复小班,面积 5278.7亩。具体情况如下:
2. 修复面积
作业面积 5278.7 亩。
3. 修复内容
( 1)修复对象
林分平均郁闭度在 0.8~0.9 之间,林分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目标树冠下侧枝较多,林分通风透光差,林内病害木和枯死木较多,林木和萌生幼树生长衰弱,林分优势树种以栎类、华山松和油松为主。
( 2)修复内容
伐除目的树周围萌生过密的小径木、劣质木及其它非目的树木,保留优良木,留茬高度不超过 5 厘米。
4.森林修复措施
4. 1 疏伐 +修枝
抚育对象:栎类、油松为主的天然次生林中,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干扰林木,同时砍掉林分内枯死木、病腐木,促进目的树种高生长;修掉油松、华山松及其它阔杂树上过多的枝条和枯死枝;同时清除缠绕目的树种的藤蔓以及影响目的幼苗幼树生长的杂草。
作业要求:采伐强度控制到 25%以内,每亩采伐株数不超过28 株,针对目标树及后备目标树进行修枝。
4. 2 森林修复生产作业
4. 2. 1 作业要求
施工前严格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明确职责,避免或减轻抚育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利用 GPS精准测定抚育小班边界并埋设界桩,同时对采伐木逐一测量胸径、挂号,施工中建立采伐台账、专项记录,实行班前交底、班后核验,确保账实相符。
4. 2. 2 作业小班周界标定
在指定作业小班区域后,施工技术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沿周界采用打桩或用红漆标注等形式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准确率达到 100%。
4. 2.3 抚育剩余物清理
森林抚育作业完成后及时对伐除的小径木、枯立木、风倒木、濒死木等,以及修掉的枝条和割除的灌木、藤本等应适当短截沿等高线堆积,堆的大小以不妨碍幼苗、幼树生长,并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保持林内卫生。
4. 2. 4采伐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不造成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4. 2. 5 作业完工验收
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后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4. 3 成效监测
4. 3. 1 监测内容
在森林抚育作业的同时,同步开展抚育成效监测,着重监测分析林分的质量变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4. 3. 2 监测样地设置
成效监测采用固定标准地法。布设固定监测标准地 1对,成效监测标准地面积 0.09公顷(30X30 米)标准地布设好后,在四周做标记。
4. 3. 3 监测具体内容
( 1)林分质量指标:包括林分生长状况(平均胸径、平均高、蓄积量)、林分结构变化(树种组成、径级和树高结构)、病虫害发生情况、郁闭度等。
( 2)生态效益指标:水土流失及水源涵养状况,单位面积森林碳汇以及释氧量等。
( 3)经济效益指标:包括抚育补助年度投资占当地林业的比例、参与抚育的林农年均增收情况、森林蓄积增加量折算资源价值、抚育为相关产业提供材料数量和种类等。
( 4)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参加技术培训人数、抚育新增就业岗位、森林抚育用工量、当地对林业生态建设宣传情况、森林景观改善情况。
5. 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1 安全操作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当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场地不安全、作业环境不适宜时,生产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产单位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2 劳动保护
森林抚育作业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作业效果对林分质量的提高有较大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足够的、符合饮用标准的生活用水,配备安全设备、急救药品、生产器具、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等。
6.森林防火
( 1)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严格护林检查制度,控制入林火源,全面预防,准确预警。
(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火灾发生预报和林火行为预测工作,对森林火灾要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
( 3)根据作业区地形特点,除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道路等自然
界线外,建立有效的防火体系。形成以道路、自然防火线和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 4)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并制定森林防火紧急预案和强化防火
演练,一旦火灾发生,及时扑救,有效控制。
7.生物多样性保护
7.1野生动物保护
( 1)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时应注意保护,并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不得驱离、惊吓、打扰。
( 2)作业时应保护树冠上的鸟巢和动物巢穴。
( 3)有条件的地方,宜在作业区内建设人工鸟巢、“灌丛驿站 ”等设施,保护和引入野生动物,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7.2 野生植物保护
( 1)抚育作业前,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以及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 2)抚育作业时,在针叶纯林中的空地上的乡土阔叶树种,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 3)抚育作业时,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 4)抚育作业时,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和自然生长的林木。
7.3 其他保护措施
( 1)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 2)适当保留林下灌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应当保留,不得伐除,丰富生物多样性。
7. 4 环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是一项营林生产项目,项目本身是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森林抚育作业时暂时会对森林的生态功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造成生态功能太大的变化。本次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的方式为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林地植被减少,树冠覆盖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项目实施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杜绝过度抚育。
( 2)临时设施设置,必须合理选址,合理施工,避免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消除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 3)在进行森林抚育时,必须严格在抚育设计的林地内进行,不得砍伐区域以外的林木,保护沟谷、山顶以及生态恶劣区域内的林木。森林抚育时将山脊、沟谷等地带留出5~10%的面积作为保护带以恢复天然林,以形成自然混交林。
( 4)对抚育作业过程中清除的腐朽木、枯立木,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根据作业区地形和交通条件,采取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可进行喷药消毒处理,对作业期间的包装袋等包装物要带出林外,保持林内卫生。
( 5)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和造成的植被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地表和林地植被,做好废弃物、垃圾等及时处理和制定好综合治理措施,不得因森林抚育施工而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8.工程资料存档及管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数字化扫描归档、照片视频留档、资料保管、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同时满足林草生态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纸质 +电子双套档案,建立资料台账,做好保密管理,配合采购人、林草主管部门、审计、绩效评价的资料核查工作,项目完成后按期移交全套档案。
4包:
1. 作业方式
本次森林抚育作业方式为疏伐 +修枝 1 种,共涉及 18个森林修复小班。
2. 修复面积
作业面积 4294.6 亩。
3. 修复内容
( 1)修复对象
林分平均郁闭度在 0.8~0.9 之间,林分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目标树冠下侧枝较多,林分通风透光差,林内病害木和枯死木较多,林木和萌生幼树生长衰弱,林分优势树种以栎类、华山松和油松为主。
( 2)修复内容
伐除目的树周围萌生过密的小径木、劣质木及其它非目的树木,保留优良木,留茬高度不超过 5 厘米。
4.森林修复措施
4 .1 疏伐 +修枝
抚育对象:栎类、油松为主的天然次生林中,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干扰林木,同时砍掉林分内枯死木、病腐木,促进目的树种高生长;修掉油松、华山松及其它阔杂树上过多的枝条和枯死枝;同时清除缠绕目的树种的藤蔓以及影响目的幼苗幼树生长的杂草。
作业要求:采伐强度控制到 25%以内,每亩采伐株数不超过28 株,针对目标树及后备目标树进行修枝
4. 2 森林修复生产作业
4. 2. 1 作业要求
施工前严格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明确职责,避免或减轻抚育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利用 GPS精准测定抚育小班边界并埋设界桩,同时对采伐木逐一测量胸径、挂号,施工中建立采伐台账、专项记录,实行班前交底、班后核验,确保账实相符。
4. 2. 2 作业小班周界标定
在指定作业小班区域后,施工技术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沿周界采用打桩或用红漆标注等形式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准确率达到 100%。
4. 2.3 抚育剩余物清理
森林抚育作业完成后及时对伐除的小径木、枯立木、风倒木、濒死木等,以及修掉的枝条和割除的灌木、藤本等应适当短截沿等高线堆积,堆的大小以不妨碍幼苗、幼树生长,并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保持林内卫生。
4. 2. 4采伐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不造成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4. 2. 5 作业完工验收
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后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5. 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1 安全操作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当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场地不安全、作业环境不适宜时,生产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产单位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2 劳动保护
森林抚育作业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作业效果对林分质量的提高有较大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足够的、符合饮用标准的生活用水,配备安全设备、急救药品、生产器具、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等。
6.森林防火
( 1)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严格护林检查制度,控制入林火源,全面预防,准确预警。
(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火灾发生预报和林火行为预测工作,对森林火灾要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
( 3)根据作业区地形特点,除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道路等自然
界线外,建立有效的防火体系。形成以道路、自然防火线和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 4)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并制定森林防火紧急预案和强化防火
演练,一旦火灾发生,及时扑救,有效控制。
7.生物多样性保护
7.1野生动物保护
( 1)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时应注意保护,并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不得驱离、惊吓、打扰。
( 2)作业时应保护树冠上的鸟巢和动物巢穴。
( 3)有条件的地方,宜在作业区内建设人工鸟巢、“灌丛驿站 ”等设施,保护和引入野生动物,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7.2 野生植物保护
( 1)抚育作业前,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以及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 2)抚育作业时,在针叶纯林中的空地上的乡土阔叶树种,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 3)抚育作业时,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 4)抚育作业时,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和自然生长的林木。
7.3 其他保护措施
( 1)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 2)适当保留林下灌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应当保留,不得伐除,丰富生物多样性。
7. 4 环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是一项营林生产项目,项目本身是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森林抚育作业时暂时会对森林的生态功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造成生态功能太大的变化。本次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的方式为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林地植被减少,树冠覆盖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项目实施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杜绝过度抚育。
( 2)临时设施设置,必须合理选址,合理施工,避免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消除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 3)在进行森林抚育时,必须严格在抚育设计的林地内进行,不得砍伐区域以外的林木,保护沟谷、山顶以及生态恶劣区域内的林木。森林抚育时将山脊、沟谷等地带留出5~10%的面积作为保护带以恢复天然林,以形成自然混交林。
( 4)对抚育作业过程中清除的腐朽木、枯立木,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根据作业区地形和交通条件,采取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可进行喷药消毒处理,对作业期间的包装袋等包装物要带出林外,保持林内卫生。
( 5)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和造成的植被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地表和林地植被,做好废弃物、垃圾等及时处理和制定好综合治理措施,不得因森林抚育施工而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8.工程资料存档及管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数字化扫描归档、照片视频留档、资料保管、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同时满足林草生态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纸质 +电子双套档案,建立资料台账,做好保密管理,配合采购人、林草主管部门、审计、绩效评价的资料核查工作,项目完成后按期移交全套档案。
5包:
1. 作业方式
本次森林抚育作业方式为疏伐 +修枝+割灌 1 种,共涉及 24个森林修复小班,面积 4933.9亩。
2. 修复面积
作业面积 4933.9亩。
3. 修复内容
( 1)修复对象
林分平均郁闭度在 0.8~0.9 之间,林分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目标树冠下侧枝较多,林分通风透光差,林内病害木和枯死木较多,林木和萌生幼树生长衰弱,林分优势树种以栎类、华山松和油松为主。
( 2)修复内容
伐除目的树周围萌生过密的小径木、劣质木及其它非目的树木,保留优良木,留茬高度不超过 5 厘米。
4.森林修复措施
4. 1疏伐+修枝+割灌
作业要求:清除林分内的枯立木和濒死木,以及胸径小于起测径阶( 5 厘米)的生长落后、干形较差的幼树。对于稀有树种、珍稀植物要严加保护。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域准确率达到 100%。
伐根高度不大于 5 厘米。修枝主要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 1 轮~2 轮活枝,中龄林阶段修枝不超过树高的 1/2;割灌除草主要割除影响幼苗幼树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稀疏地段适度保留灌木 , 割灌除草强度在 20%~30%之间,作业时注重保护幼苗幼树及竹子等。
4. 2 森林修复生产作业
4. 2. 1 作业要求
施工前严格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明确职责,避免或减轻抚育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利用 GPS精准测定抚育小班边界并埋设界桩,同时对采伐木逐一测量胸径、挂号,施工中建立采伐台账、专项记录,实行班前交底、班后核验,确保账实相符。
4. 2 .2 作业小班周界标定
在指定作业小班区域后,施工技术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沿周界采用打桩或用红漆标注等形式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准确率达到 100%。
4. 2 .3 抚育剩余物清理
森林抚育作业完成后及时对伐除的小径木、枯立木、风倒木、濒死木等,以及修掉的枝条和割除的灌木、藤本等应适当短截沿等高线堆积,堆的大小以不妨碍幼苗、幼树生长,并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保持林内卫生。
4. 2 .4采伐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不造成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4. 2 .5 作业完工验收
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后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4. 3 成效监测
4. 3 .1 监测内容
在森林抚育作业的同时,同步开展抚育成效监测,着重监测分析林分的质量变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4. 3 .2 监测样地设置
成效监测采用固定标准地法。布设固定监测标准地 1对,成效监测标准地面积 0.09公顷(30X30 米)标准地布设好后,在四周做标记。
4. 3 .3 监测具体内容
( 1)林分质量指标:包括林分生长状况(平均胸径、平均高、蓄积量)、林分结构变化(树种组成、径级和树高结构)、病虫害发生情况、郁闭度等。
( 2)生态效益指标:水土流失及水源涵养状况,单位面积森林碳汇以及释氧量等。
( 3)经济效益指标:包括抚育补助年度投资占当地林业的比例、参与抚育的林农年均增收情况、森林蓄积增加量折算资源价值、抚育为相关产业提供材料数量和种类等。
( 4)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参加技术培训人数、抚育新增就业岗位、森林抚育用工量、当地对林业生态建设宣传情况、森林景观改善情况。
5. 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1 安全操作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当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场地不安全、作业环境不适宜时,生产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产单位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2 劳动保护
森林抚育作业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作业效果对林分质量的提高有较大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足够的、符合饮用标准的生活用水,配备安全设备、急救药品、生产器具、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等。
6.森林防火
( 1)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严格护林检查制度,控制入林火源,全面预防,准确预警。
(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火灾发生预报和林火行为预测工作,对森林火灾要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
( 3)根据作业区地形特点,除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道路等自然
界线外,建立有效的防火体系。形成以道路、自然防火线和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 4)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并制定森林防火紧急预案和强化防火
演练,一旦火灾发生,及时扑救,有效控制。
7.生物多样性保护
7.1野生动物保护
( 1)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时应注意保护,并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不得驱离、惊吓、打扰。
( 2)作业时应保护树冠上的鸟巢和动物巢穴。
( 3)有条件的地方,宜在作业区内建设人工鸟巢、“灌丛驿站 ”等设施,保护和引入野生动物,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7.2 野生植物保护
( 1)抚育作业前,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以及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 2)抚育作业时,在针叶纯林中的空地上的乡土阔叶树种,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 3)抚育作业时,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 4)抚育作业时,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和自然生长的林木。
7.3 其他保护措施
( 1)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 2)适当保留林下灌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应当保留,不得伐除,丰富生物多样性。
7. 4 环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是一项营林生产项目,项目本身是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森林抚育作业时暂时会对森林的生态功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造成生态功能太大的变化。本次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的方式为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林地植被减少,树冠覆盖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项目实施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杜绝过度抚育。
( 2)临时设施设置,必须合理选址,合理施工,避免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消除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 3)在进行森林抚育时,必须严格在抚育设计的林地内进行,不得砍伐区域以外的林木,保护沟谷、山顶以及生态恶劣区域内的林木。森林抚育时将山脊、沟谷等地带留出5~10%的面积作为保护带以恢复天然林,以形成自然混交林。
( 4)对抚育作业过程中清除的腐朽木、枯立木,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根据作业区地形和交通条件,采取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可进行喷药消毒处理,对作业期间的包装袋等包装物要带出林外,保持林内卫生。
( 5)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和造成的植被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地表和林地植被,做好废弃物、垃圾等及时处理和制定好综合治理措施,不得因森林抚育施工而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8.工程资料存档及管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数字化扫描归档、照片视频留档、资料保管、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同时满足林草生态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纸质 +电子双套档案,建立资料台账,做好保密管理,配合采购人、林草主管部门、审计、绩效评价的资料核查工作,项目完成后按期移交全套档案。
6包:
1. 作业方式
本次森林抚育作业方式为疏伐 +修枝+割灌、疏伐 +修枝 2 种,其中:疏伐 -修枝-割灌共涉及 6个小班,面积1372.1 亩;疏伐 -修枝共涉及 5个小班,面积1281.6 亩。
2. 修复面积
作业面积 2653.7 亩。
3. 修复内容
( 1)修复对象
林分平均郁闭度在 0.8~0.9 之间,林分下层目标树幼树较多,目标树冠下侧枝较多,林分通风透光差,林内病害木和枯死木较多,林木和萌生幼树生长衰弱,林分优势树种以栎类、华山松和油松为主。
( 2)修复内容
伐除目的树周围萌生过密的小径木、劣质木及其它非目的树木,保留优良木,留茬高度不超过 5 厘米。
4.森林修复措施
4. 1疏伐+修枝+割灌
作业要求:清除林分内的枯立木和濒死木,以及胸径小于起测径阶( 5 厘米)的生长落后、干形较差的幼树。对于稀有树种、珍稀植物要严加保护。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域准确率达到 100%。
伐根高度不大于 5 厘米。修枝主要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 1 轮~2 轮活枝,中龄林阶段修枝不超过树高的 1/2;割灌除草主要割除影响幼苗幼树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稀疏地段适度保留灌木 , 割灌除草强度在 20%~30%之间,作业时注重保护幼苗幼树及竹子等。
4. 2 疏伐 +修枝
抚育对象:栎类、油松为主的天然次生林中,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干扰林木,同时砍掉林分内枯死木、病腐木,促进目的树种高生长;修掉油松、华山松及其它阔杂树上过多的枝条和枯死枝;同时清除缠绕目的树种的藤蔓以及影响目的幼苗幼树生长的杂草。
作业要求:采伐强度控制到 25%以内,每亩采伐株数不超过28 株,针对目标树及后备目标树进行修枝。
4. 3 森林修复生产作业
4. 3. 1 作业要求
施工前严格依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明确职责,避免或减轻抚育作业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利用 GPS精准测定抚育小班边界并埋设界桩,同时对采伐木逐一测量胸径、挂号,施工中建立采伐台账、专项记录,实行班前交底、班后核验,确保账实相符。
4. 3 .2 作业小班周界标定
在指定作业小班区域后,施工技术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沿周界采用打桩或用红漆标注等形式确定施工作业小班的周界,使抚育作业区准确率达到 100%。
4. 3.3 抚育剩余物清理
森林抚育作业完成后及时对伐除的小径木、枯立木、风倒木、濒死木等,以及修掉的枝条和割除的灌木、藤本等应适当短截沿等高线堆积,堆的大小以不妨碍幼苗、幼树生长,并有利于水土保持为原则,保持林内卫生。
4. 3.4采伐管理
严格按照森林采伐管理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不造成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
4. 3 .5 作业完工验收
作业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后报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5. 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1 安全操作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当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场地不安全、作业环境不适宜时,生产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生产单位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的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2 劳动保护
森林抚育作业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作业效果对林分质量的提高有较大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足够的、符合饮用标准的生活用水,配备安全设备、急救药品、生产器具、劳动保护与防护用品等。
6.森林防火
( 1)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严格护林检查制度,控制入林火源,全面预防,准确预警。
(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火灾发生预报和林火行为预测工作,对森林火灾要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
( 3)根据作业区地形特点,除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道路等自然
界线外,建立有效的防火体系。形成以道路、自然防火线和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
( 4)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并制定森林防火紧急预案和强化防火
演练,一旦火灾发生,及时扑救,有效控制。
7.生物多样性保护
7.1野生动物保护
( 1)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野生动物活动踪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时应注意保护,并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不得驱离、惊吓、打扰。
( 2)作业时应保护树冠上的鸟巢和动物巢穴。
( 3)有条件的地方,宜在作业区内建设人工鸟巢、“灌丛驿站 ”等设施,保护和引入野生动物,维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
7.2 野生植物保护
( 1)抚育作业前,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树种,以及列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的树种要标记辅助树或目标树保留。
( 2)抚育作业时,在针叶纯林中的空地上的乡土阔叶树种,应作为辅助木保留。
( 3)抚育作业时,保留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保留有观赏和食用药用价值的植物。
( 4)抚育作业时,保留利用价值不大但不影响林分卫生和自然生长的林木。
7.3 其他保护措施
( 1)森林抚育作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下目的树种及珍贵树种幼苗幼树。
( 2)适当保留林下灌木,凡不影响作业或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的林下灌木应当保留,不得伐除,丰富生物多样性。
7. 4 环境保护措施
森林抚育是一项营林生产项目,项目本身是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森林抚育作业时暂时会对森林的生态功能有所降低,但不会造成生态功能太大的变化。本次森林抚育主要采取的方式为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林地植被减少,树冠覆盖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项目实施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杜绝过度抚育。
( 2)临时设施设置,必须合理选址,合理施工,避免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消除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 3)在进行森林抚育时,必须严格在抚育设计的林地内进行,不得砍伐区域以外的林木,保护沟谷、山顶以及生态恶劣区域内的林木。森林抚育时将山脊、沟谷等地带留出5~10%的面积作为保护带以恢复天然林,以形成自然混交林。
( 4)对抚育作业过程中清除的腐朽木、枯立木,被病虫害感染的林木,根据作业区地形和交通条件,采取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可进行喷药消毒处理,对作业期间的包装袋等包装物要带出林外,保持林内卫生。
( 5)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和造成的植被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地表和林地植被,做好废弃物、垃圾等及时处理和制定好综合治理措施,不得因森林抚育施工而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8.工程资料存档及管理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数字化扫描归档、照片视频留档、资料保管、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同时满足林草生态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纸质 +电子双套档案,建立资料台账,做好保密管理,配合采购人、林草主管部门、审计、绩效评价的资料核查工作,项目完成后按期移交全套档案。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4 | 供应商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 6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采购包2: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4 |
内容提要
留坝县林业局拟采购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预算875万元,分4个包组,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
- 预算875万元
- 4个包组
- 森林修复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442a149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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