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安市国省控站点监控预警设施运维(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国省控站点监控预警设施运维项目,预算376,000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9日截止。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西安市国省控站点监控预警设施运维(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B-2026-036Z.1B1 项目名称:2026年西安市国省控站点监控预警设施运维(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2026年11月1日至 2027年10月31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西安市国省控站点监控预警设施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
内容提要
西安市国省控站点监控预警设施运维项目,预算376,000元,竞争性磋商,2026年11月9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376,000元
- 竞争性磋商
- 2026年11月9日截止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
- 授权合法人员参加磋商
-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028/8a69c91ba1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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