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进行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二次)竞争性磋商,预算49万元,截止2026-11-11 09: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B-26-077.1B1 项目名称: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预案编制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
内容提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进行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二次)竞争性磋商,预算49万元,截止2026-11-11 09:30。
关键信息
- 预算49万元
- 截止2026-11-11 09:3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定资格要求
- 120日历天内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028/8a69c51ba1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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