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市级)采购需求公示(第1次)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采购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预算 545,300 元,公示期 2026-11-02 至 2026-11-05。
公告正文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拟对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市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545,300.00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中级),采购移动执法智能终端 1 项,用于支撑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相关技术指标落地。终端需通过移动数据、 WIFI 等方式联网,具备现场执法数据查询、执法记录、数据上传、数据存储、地理定位 / 北斗定位、取证拍照及影像采集等功能,并支持终端或 APP 定制。
根据应急与极端场景通信保障需要,可配备移动路由等设备保障联网、支持卫星消息收发。执法现场须采用 " 锚点 "APP 的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现场执法全程留痕、数据实时上传、风险智能研判、可靠传输、连续可控及取证执法线索能力。
三、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国产化要求:所投移动执法终端处理器优先为国产自主可控芯片,满足信息产品国产化(信创)要求,提供芯片自主可控相关说明。
2、显示屏幕:屏幕尺寸不低于 6.75 英寸,采用 OLED 屏,分辨率 ≥ 2832×1280 ,像素密度不低于 460ppi。
3、影像系统:为满足移动执法现场的高清取证需求,终端需配备高性能影像系统,后置主摄像头不低于 5000 万像素,支持4K 视频录制、可变光圈、光学变焦及 OIS 光学防抖;前置摄像头不低于 1300 万像素。
4、存储配置:为保障执法记录数据的安全存储及各类执法APP的流畅运行,机身运行内存不小于 16GB ,存储( ROM )不小于 512GB 。
5、电池与充电:电池容量(典型值)不低于 5700mAh ;支持不低于 100W 有线超级快充、不低于 80W 无线超级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
6、通信网络:为确保执法过程中的实时通讯与数据回传,移动执法终端需支持 4G/5G 移动通信网络,全网通,双卡双待。
7、无线连接:支持蓝牙6.0 及以上; WLAN 支持 802.11 a/b/g/n/ac/ax/be 。
8、卫星消息:为保障环保应急及极端场景通信,终端须在无地面网络覆盖或网络中断环境下,支持文字和图片的卫星消息收发功能。
9、安全双系统:提供安全双系统,满足国产化操作系统兼容与适配,可按需进行生态环境应用及系统版本定制。
10、拍照功能:为提升执法效率,降低人工录入成本,内网工作区支持智能相机模式,基于 " 多目标识别 "AI 模型,实现文字识别、表格提取、证件识别、扫描转 PDF 等功能。
11、地理定位:响应国家数据安全战略,移动执法终端支持北斗独立定位;在融合卫星信号场景下,可仅使用北斗卫星信号完成搜星、捕获、定位解算与输出。产品符合行业准入要求,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12、系统隔离:支持两个操作系统隔离运行与切换,相互隔离;两个系统的文件系统、网络连接、外围接口、用户数据彼此隔离、不能互访;任一系统不得删除、创建或控制另一系统;一个系统重置不影响另一系统。
13、双 APN:支持两张 SIM 卡分别同时接入公共 APN 与专属 APN ,两类业务同时在线。
14、安全管控:系统须防 Root 、防刷机,禁止刷为普通消费者版本;支持系统级全局水印,同时支持防截屏、防录屏。
15、检测认证:符合相关行业移动终端技术规范,提供具有 CMA/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标准引用以甲方确认版本为准)。
16、来源证明:须提供终端硬件生产厂、软件定制厂商在有效期内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确保所投产品一致性。
17、售后服务:终端厂家具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 27922-2011 》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手机产品。
18、平台接入:为确保移动执法业务的无缝开展,终端必须具备深度的系统适配能力,产品能够接入陕西省生态环保执法总队的锚点体系与灵犀网络,完整适配移动执法系统、物联装备系统、优营通系统。完成数据上传和存储。
19、通信套餐:包含3年移动网络套餐服务,每月通用流量≥100GB ,通话时长≥ 1000 分钟。提供 3 年移动网络套餐服务。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一般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特定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 6 |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 2026年11月05日
六、反馈渠道
各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讲书面意见反馈至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系方式:0916-2729282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经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729282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6年11月02日
内容提要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采购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预算 545,300 元,公示期 2026-11-02 至 2026-11-05。
关键信息
- 预算 545,300 元
- 采购移动执法智能终端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 公示期 2026-11-02 至 2026-11-05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70ba18a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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